足協擬推出新規:不安排U23球員首發將判0-3負

2017-02-14 09:06:28|來源:網易體育|編輯:張津銘

  今年1月在武漢舉行的中超、中甲俱樂部聯席會議上,中國足協向與會俱樂部明確表示,有關“聯賽外援上場人數減少、U23本土球員登場”的新規定必須執行到位。而在同期舉行的全國足代會上,包括上述兩項新規在內的職業聯賽“十八條”也被足協正式推出。但這些規則如何落地?或者説如何確保規則執行的順暢,中國足協在接下來一個多月時間裏也可謂絞盡腦汁。據了解,圍繞規則保障的補充規定已于近日正式擬好。各俱樂部必須嚴格依規執行,有違者視情形將面臨不同程度追罰。比如未按規定安排至少1名U23球員首發登場,涉事球隊當輪比賽被判棄權,從而按照“0比3”計算聯賽積分。此外,如有俱樂部利用新規作出破壞公平競爭的消極舉動,還將面臨追扣聯賽積分的處罰。

  在1月中旬的聯賽聯席會議上,中國足協根據有關方面的指示要求,推出了有關職業聯賽的各項新規定,也就是足代會結束後足協向媒體公佈的“十八條”。在這些新規中,比較引人關注的當屬,中超外援上場限額令以及U23本土球員上場規定。規則要求,新賽季中超每場比賽,各隊必須報名至少2名U23球員,其中1人必須首發。

  規則出臺後,足球圈內人士展開了熱議。有足球業內人士還猜測,在規則具體執行過程中,可能會有俱樂部會鑽規則的漏洞,從而消極執行規則。比如,新規要求U23球員至少1人首發,但具體上場時間未予界定。那麼會不會出現U23球員首發登場後幾分鐘後就下場的奇葩景象?

  其實,中國足協對於上述問題出現也有心理準備。只不過,出於對國際足球規則的尊重以及俱樂部的信任,在設定應對措施方面並沒有對這種情況作具體限定。但為了保證規則執行,協會還是出臺了一些合理的補充規定。比如,要求各中超俱樂部提交的全季球員名單中,必須有至少4名U23球員;如果有球隊在聯賽中沒有安排至少1名U23球員首發,那麼該隊當場比賽將被視為棄權,按0:3負計算聯賽積分;如果有球隊在18人的比賽報名名單中只出現了1名U23球員的名字,那麼同樣被視為違規,那麼該隊比賽報名名額將被減少2人,同時單場換人名額也會被減少1人。

  中國足協還將對那些利用新規則,通過一些舉動破壞公平競爭的行為作出處罰。如確認有俱樂部球隊違規,那麼不僅會判該隊當場比賽告負,還將對其追加扣除聯賽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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