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細數“性別美學”之流變

秦朝以前的性別美學主張女人應該“至柔而動也剛”。在《詩經》等民間文學作品中,“佳人”就是“碩女”。也就是説,優秀的女性不僅要“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而且應該高大健碩。

 

電視劇《花木蘭傳奇》劇照,侯夢瑤飾演古代“女漢子”花木蘭

 

本文摘自:《北京日報》2014年03月31日第18版,作者:王曉華,原題為《“性別美學”之流變》

 

近年來,“女漢子”一詞頗為流行,引無數網民展示調侃的技藝。他們運用誇張、反諷、戲説等修辭學手段,建構出性別模糊的怪誕形象,極力渲染相關女性的反常品格。事實上,現實生活中的“女漢子”並非退化過程産生的變異物種,也沒有跨越性別的邊界,她們只是不願意屈服於流行的性別美學,適度彰顯自己對於力量的追求。

 

按照流行的標準,女性越纖細、柔順、嬌媚,就越能受到寵愛。有人可能想當然地認為,這種性別美學符合陰陽之道。但歷史事實並非如此:母系社會中的女性曾撐起大半個天空,不可能沉湎于陰柔之美;在男權社會建立以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女性依舊要承擔不輕鬆的職責,譬如耕種、保家衛國、扶老攜幼等。《周易》對應坤道的女性必須具有載物的厚德。倘若身心過於柔弱,怎麼載物?又何厚之有?秦朝以前的性別美學主張女人應該“至柔而動也剛”。在《詩經》等民間文學作品中,“佳人”就是“碩女”。也就是説,優秀的女性不僅要“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而且應該高大健碩。由創作于北魏時期的《木蘭詞》,我們可以推知“碩女”的形象。詩中的木蘭不過是一個民間女子也,但“易男裝,市鞍馬,代父從軍”後,溯黃河,度黑山,轉戰驅馳12年,數建奇功,受到皇帝的嘉獎。在這12年間,她身邊的小夥伴竟然“不知木蘭是女郎”,足見其英武程度。顯然,木蘭就是古代“女漢子”中的佼佼者。

 

其實,西方人也曾長期推崇“碩女”。在古希臘,柏拉圖曾強調:“女孩子從小就要充分練習舞蹈和帶盔甲的戰鬥,長大了要參加軍事指揮、集體操練,還要使用各種武器。”出於實用方面的考慮,文藝復興以前的西方人很少以女性秀美為榮,名畫、雕塑、舞臺上的女性形象幾乎個個身材高大豐滿。

 

不過,男權社會的女性無權為自己制定審美尺度。作為佔據優勢地位的男性,希望女性柔弱、纖細、嬌媚,襯托他們的強悍和威嚴。一旦生活條件趨於優裕,男人就會倡導這類性別美學。在中國,唐朝時期的人們雖然仍欣賞女性的豐腴之美,但渲染“櫻桃樊素口,楊柳小蠻腰”的風尚已經出現,而且日益不可小覷。到了宋朝,裹小腳之風先是在貴族階層流行,逐漸擴展到尋常百姓家,最終將不合理的性別美學推到極致。纏足究竟始於何時,已不可考。據不可靠的傳説,這個陋俗的始作俑者是五代十國時南唐國君李煜。這位沒落帝王在詩詞方面的造詣頗深,但其審美偏好卻可以寫入變態心理學——偏愛小腳女性。受他影響,一些貴族女孩開始裹足,試圖以局部器官的嬌小取悅男性。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貴族美學開始影響平民階層,最終危害尋常百姓的後代。到了清朝,裹小腳之風已經覆蓋了華夏大地。腳小的女性備受男權社會的青睞。在無數男人的夢中,三寸金蓮的形象時常喚起無限的愛憐。只有符合男人設定的尺度,女性才能顯現為“美麗的性別”。某些留著“天足”的女性會刻意遮蓋自己的下半身,以免“露了馬腳”。在這種語境中,高大、豐滿、強壯的女性通常屬於較低的社會等級,“臀圓、臉紅、穿著寬大的粗布衣服”的農婦幾乎總是被放逐到美學世界之外。

 

在西方,同樣的轉折也早已發生,同樣深刻地影響了女性的命運。到了文藝復興時期,歐洲人的生活條件日趨優裕,有關秀美的言説開始流行:“身材、毛髮和手要長,耳朵、腳、牙齒要短,指甲、嘴唇、面頰要紅,腹部、嘴、肋部要細。”隨著這類性別美學的興起,與女性相關的身體規範日益趨於極端化,最終造就了女性的束腰之風:“布拉邦特‘非常貼身的’緊身上衣能使‘上身顯得優雅並且苗條’,西班牙女上裝‘兩側那麼窄’,人們難以理解它如何能夠容下身體。不管怎樣,瘦身強調上裝要‘短’、‘挺’、‘緊’。……而唯一一種不束腰的特殊情況就是穿寬大的喪服時,這時外形可以忽略不計。”([法]喬治·維加萊洛,《人體美麗史》)為了凸顯自己苗條的身材,有些女性甚至會摘掉自己的軟肋:美最終成了殘酷的代名詞。

 

現在看來,裹小腳和束腰都會使女性處於殘疾狀態。隨著女權主義在19-20世紀的興起,這兩種風俗已經先後被廢除。遺憾的是,束腰和裹小腳之風雖已被禁止,但它們所隸屬的性別美學並未退出歷史的地平線。後者仍以各種名義強調女性的柔弱特徵,推出各種違背平等原則的身體意象,用紛繁的文化符號遮掩其病態品格,以各種方式誘導女性就範。面對這套死而不僵的性別美學,我們應該隨時行使説不的權利。(作者為深圳大學文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