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各界人士擁護支持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4日下午表決通過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港澳各界人士普遍認為,此舉具有必要性,不僅有助在法律層面規範港澳市民對國歌的認知與態度,而且能夠提升兩地市民的國家認同感和民族自豪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今年9月1日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曾任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的何志平表示,國歌與國旗、國徽一樣,都是國家的象徵,應該將國歌法納入香港的法律框架,這有助市民認識、了解並尊重國歌的內容,提高國歌作為國家象徵在香港市民心中的地位,激發其愛國情懷,加深他們對國家的情感。

 

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吳永嘉表示,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是有必要的,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不少公共場合均需要奏唱國歌,因此有必要對出席人員的行為和態度作出規範。如果本地立法成功,日後若有人不尊重國歌,將依法受到相應制裁。同時,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還可以引導、教育年輕一代對國歌的認知。

 

近些年香港發生了一些不尊重國歌的事件,例如有本地球迷在足球比賽現場噓國歌等,挑戰了“一國兩制”底線和社會價值底線。香港足球總會副主席貝鈞奇表示,對國歌喝倒彩是不尊重、不理智、損人不利己的行為,噓國歌對體育界及香港社會均有不利影響,相信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後,有助杜絕類似的情況。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陳志豪認為,香港人是中國公民的一分子,有義務保護國歌的尊嚴,香港也有必要對此立法,使羞辱國歌的極少數人士受到應有處罰,這是公義的體現。他説,國歌法的實施在全世界許多國家及地區都很普遍。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除了起到保護國歌尊嚴的作用,也必將提高國歌的權威性,使香港市民用更嚴肅的態度對待國歌,背後也有一定的教育意義。

 

香港元朗區議會議員李月民表示,香港回歸祖國20年來,國旗法和國徽法在香港的實施情況較好,市民普遍支持,在舉辦慶祝回歸等系列活動時,地區團體需要使用國旗時有法可依,但對國歌的播放使用規則還不甚了解,現在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市民也可做到有法可依。同時,此舉還有助增強香港市民的國家認同感,“認同首先要認識,國歌聽得多了,通過國歌法再加深了解,也會提升民族自豪感。”

 

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國歌法在澳門實施,需要完善本地立法,主要依照本地的法律體製作出適應。她強調,國徽、國旗和國歌都是國家尊嚴,體現國家主權,作為國家公民的一分子,必須尊重國家主權和尊嚴。

 

澳門中華教育會副會長李沛霖認為,國歌法引入澳門基本法,一定會在澳門得到支持和擁護。澳門教育界非常重視國歌的教育,學校把國歌納入教材,讓孩子們從小認識什麼是國歌,對國歌該抱有什麼樣的態度,讓他們自覺尊重認識國歌。每週一學校都有升旗禮,師生們面向國旗,同時奏起國歌,所以大家對國家的象徵——國旗、國徽和國歌,都非常熟悉,用行動體現了尊重。(新華社香港電 記者 王小旎 王晨曦 郭鑫 參與采寫:李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