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推進農林合作 融合發展再添新動力

3月17日,國務院臺辦、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水利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供銷總社聯合出臺《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為兩岸推進農業、林業産業合作作出制度化安排和保障,同時也為海峽兩岸進一步深化融合發展、和平發展增添新動力。

 

近年來,大陸為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相繼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31條措施”、“26條措施”等持續落實落細,幫助臺企復工復産的“11條措施”取得明顯成效,新基建政策説明會和拓內銷線上推介系列活動為臺胞臺企拓展了新渠道、新機遇。面對極其嚴峻複雜的外部環境,祖國大陸成為全球唯一實現正增長的主要經濟體,經濟穩中向好、長期向好的趨勢更加鞏固。兩岸經濟依存度不但沒有降低,相反更加緊密。兩岸經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聯結和紐帶更加牢固。一批重大台資項目相繼增資擴産,臺商臺企在大陸發展獲得實實在在的利益,廣大臺商臺企持續看重大陸發展機遇和廣闊前景,更加堅定了紮根大陸謀發展的信心。

 

進入2021年,兩岸貿易保持了強勁發展的良好勢頭。據臺當局財政事務主管部門公佈的數據顯示,台灣2021年1月對大陸(含香港)出口額達148.5億美元,創歷年新高,同比大增57%,佔台灣總出口額的43.3%。大陸(含香港)持續位列台灣地區最大出口市場和最大順差來源地。事實證明,兩岸關係好,台灣才會好。以繁榮強大的祖國做後盾,台灣同胞的發展機遇才會更多、空間才會更大,台灣長遠發展才會更有前途。

 

今年是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開局之年,大陸經濟社會發展將迎來新機遇、展開新征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也將展開新的篇章。今年的“兩會”上,李克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要完善保障台灣同胞福祉和在大陸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促進海峽兩岸交流合作、融合發展,同心共創民族復興美好未來。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閉幕後舉行的記者會上,李克強總理再次強調要秉持“兩岸一家親”的理念,繼續讓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的發展機遇,繼續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可見,大陸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動兩岸融合發展走深、走實的決心和信心堅定不移,惠臺政策落細落地將更加紮實、有效。

 

此次大陸有關部門聯合出臺的“農林22條措施”,正是在全國“兩會”剛剛閉幕後就推出的一項十分重要的惠臺政策,是大陸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推進“十四五”規劃落地實施,完善保障台灣同胞福祉和在大陸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的一項重要舉措,它與此前出臺的“31條措施”“26條措施”“11條措施”一脈相承,均體現出“兩岸一家親”的理念。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作出戰略部署。在剛剛閉幕的“兩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就鄉村振興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許多新論斷、新要求。政府工作報告也就此項工作作出明確部署和安排。廣大臺商臺企在農業林業領域參與大陸新發展格局,將有更大的機遇、更好的發展空間。“農林22條措施”圍繞臺胞臺企在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涉及的農地林地使用、融資便利和資金支持、投資經營、研發創新、開拓內銷市場等多方面提出具體支持措施,進一步為臺胞臺企提供同等待遇,支持臺胞臺企參與大陸農業林業高品質發展,兩岸攜手合作,一定可以在鄉村振興中大有作為。

 

“農林22條措施”立足於大陸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充分發揮海峽兩岸在農業、林業的互補優勢,切實幫助臺商、臺企充分參與、深度融入大陸“大循環”、“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相信在大陸惠臺政策舉措的有力推動下,兩岸持續深化交流合作,一定能夠不斷增進兩岸同胞利益福祉,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注入更多活力與動力。文清(特約評論員)華夏經緯網專稿 如需轉載請註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