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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起知識産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
2020-10-21 09:44:57來源:福州新聞網編輯:尹小兵責編:胡曉萌

  福州新聞網10月21日訊(福州日報通訊員 李振雲 見習記者 葉嫻)近日,鼓樓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是全市首起知識産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7年底至2019年5月,被告人李某某通過網絡購買假冒的“飛天茅臺”,在其經營的茶莊內銷售,最終被警方抓獲。因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李某某被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機關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並處罰金。

  這本是一起普通的知識産權刑事犯罪,審理重點在於被告人對於知識産權的侵害以及對競爭環境的破壞。但是,如果制假售假行為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如何避免他們成為“沉默的大多數”呢?

  根據公益訴訟相關法律規定,鼓樓區檢察院對李某某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公益訴訟起訴人認為,李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侵犯社會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損害,請求判令李某某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並承擔銷毀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費用600元。被告人李某某當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對公益訴訟起訴人所提訴訟請求表示認可。該案將擇日宣判。

  據悉,鼓樓區法院為本次庭審組成7人合議庭,還邀請市、區兩級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代表、公益訴訟監督員旁聽。

  審判長許軍表示,同知識産權、市場競爭秩序一樣,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樣受法律保護。此次審理為解決食品、藥品領域制假售假行為中廣大消費者的權利保護問題提出了創新的解決方式,不僅體現鼓樓法院繼續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心,更增強了消費者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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