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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明確要提高執法崗位準入條件

2021-11-30 09:47:56 來源:南方日報 責編:張琳瑞

  原標題:廣東明確要提高執法崗位準入條件

  實現良法善治,一支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必不可少。記者11月29日從廣東省司法廳網站獲悉,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省委依法治省辦近日出臺《關於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素質的行動方案》(下稱《方案》),嚴把行政執法人員“入口關”,明確要提高執法崗位準入條件,對報考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職位的人員,要求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方案》聚焦增強行政執法人員政治意識、法治素養、服務觀念和工作能力,明確要加強各級行政執法隊伍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職業道德等方面培訓教育。

  行政執法人員是國家法律法規的重要執行者,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代表著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方案》強化崗前培訓,對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初任培訓,突出政治訓練和行政執法基本知識、常用技能培訓;對擬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新錄用人員,要求在試用期內的初任培訓結束時,組織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對持本省執法證已滿5年的人員及新申領人員,要求統一進行綜合法律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並取得行政執法證後,方可上崗執法。

  《方案》還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內容作出了具體規範,包括習近平法治思想、綜合法律知識、專業法律知識、防範行政執法風險、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信息化專題等,不斷提高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水準。

  在聚焦提升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能力水準的同時,《方案》還提出要發揮信息化支撐作用,加快推動行政執法“兩平臺”上線應用,完善行政執法“兩平臺”智慧化輔助決策功能和法律法規基礎數據庫,為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素質,確保行政執法人員依職權執法提供信息化保障。(記者/吳曉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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