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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發佈消費警示 教育培訓謹防“套路貸”
2021-01-06 10:11:09來源:湖北日報編輯:蘇喜茹責編:石麗敏

  隨著寒假和春節臨近,教育培訓又將迎來高峰期。1月4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12315指揮中心發佈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選擇教育培訓要慎重,在選擇培訓機構時要“四注意”:

  查看辦學資質。培訓機構應具有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教師應具備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資格證書,消費者最好能實地考察、提前試聽,再做決定。

  不要輕信廣告宣傳。對培訓機構的“名校名師”“包過”“不通過全額退款”“高效速成班”等宣傳,應當理性看待。

  謹慎簽訂合同。對培訓課程的授課時間、授課方式、授課內容、費用、退費條款等要詳細了解,並妥善留存合同及繳費憑證。

  注意儘量選擇短期付款方式。避免一次性高額投入,並要仔細查看分期付款合同,謹防開通“培訓貸”。《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據了解,湖北省市場監管局12315大數據分析平臺顯示,2020年教育培訓服務投訴中涉及誘導辦理貸款的投訴有1066件。部分培訓機構誘導消費者辦理培訓貸,消費者甚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陷入“套路貸”,即使提前中止培訓仍要承擔高額貸款。由於培訓課程一般週期長、費用高,消費者往往需要一次性繳付高額培訓費,屬於預付式消費行為,而教育培訓機構“跑路”現象時有發生,致使消費者造成較大財産損失。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12315指揮中心提醒,消費者如遇權益受損,要及時收集好證據,與教育培訓機構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或12315投訴。(湖北日報記者吳文娟、通訊員童穎、實習生呂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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