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石家莊市將推行互聯網有獎發票

2017-06-23 17:20:59  來源:國際在線  責編:董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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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會現場 張瞬晗 攝

  國際在線河北頻道消息(王珊珊 實習生 劉雅楠):6月23日,從石家莊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獲悉,自2017年6月26日起,石家莊市國稅局在全市範圍內通過互聯網推行“有獎發票”。

  此次推行有獎發票的行業是生活服務業,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6月26日起,消費者在石家莊範圍內(包括區縣)取得的生活服務業消費金額100元(含)以上增值稅普通發票,在取得發票30天(含)內都可以參與發票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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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國稅局局長李軍介紹推行有獎發票的總體情況 張瞬晗 攝

  據石家莊市國稅局局長李軍介紹,此項推行的有獎發票具有三個顯著特點,一是採用“移動互聯網+有獎發票”的方式進行即時抽獎,消費者下載“獎票寶” 手機APP,掃描發票左上角二維碼就能實現發票信息的自動採集、查驗真偽後可即時抽獎,獎金分為2元至166 元五個檔次。獎金會通過電子支付的方式給付中獎者。二是實行“二次開獎”。在即時開獎的基礎上,市國稅局每季度還將進行一次現場搖獎,獎金分為3000元到10萬元五等,消費者還有機會再次中獎。三是有獎發票覆蓋的行業比以往更廣,範圍擴大到與百姓消費聯繫緊密的生活服務業。

  最後,國稅部門提醒廣大市民,遇到商家不開具發票、開假發票等情況,可向國稅部門投訴。國稅部門將及時受理,嚴厲打擊發票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附: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關於推行有獎發票的公告

  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發票,規範經營者發票開具,防範和打擊發票違法行為,促進納稅人合法經營、依法納稅,報經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同意,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決定自2017年6月26日起,通過互聯網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有獎發票”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活動形式

  我市“有獎發票”活動主要通過有獎發票管理系統(簡稱“獎票寶”)實施。消費者用手機下載“獎票寶”APP,通過掃描發票左上角二維碼即可參與搖獎。有獎發票管理系統可以鑒別發票真偽,驗證通過後就可參加實時搖獎,中獎獎金可以通過“微信紅包”、“支付寶”和“銀行轉賬”等形式發放給中獎者。

  二、活動範圍

  有獎發票推行的行業是與個人消費聯繫緊密的生活服務業,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個人消費者在石家莊市範圍內(包括縣市區)取得的上述行業中消費金額100元(含)以上增值稅普通發票,從開具發票之日起30日(含)內都可以參與發票搖獎。

  三、適用票種

  有獎發票的範圍為2017年6月26日(含)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並經增值稅查驗平臺或稅控系統驗證的普通發票,包括: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開獎。

  (一)未通過驗證的普通發票;

  (二)已開具紅字發票所對應的原普通發票;

  (三)開獎時已作廢的普通發票;

  (四)有“收購”字樣的普通發票;

  (五)稅務機關代開的普通發票;

  (六)非正常戶開具的普通發票。

  四、獎項設置

  有獎發票分兩次開獎,第一次為即時開獎,第二次為定期開獎。

  (一)  即時開獎。個人消費者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用“獎票寶”採集並通過有獎發票管理系統真偽查驗後,即可參與即時開獎。即時開獎獎金分為五個檔次,166元、68元、18元、6元、2元。

  (二)  定期開獎。每季度開展一次,定為1月、4月、7月、10月開獎。參與抽獎採集的普通發票通過校驗後進入二次待開獎發票庫,實施定期開獎。定期開獎分為五個檔次,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等獎、五等獎,分別是10萬元、3萬元、1萬元、5000元和3000元。

  五、兌獎規則

  (一)  即時開獎

  中獎獎金即時給付中獎者APP的錢包中,可通過微信紅包、支付寶或者銀行轉賬等電子支付方式轉賬提現。中獎者應在開獎結果公佈之日起30日內完成兌獎,使用微信紅包提現的應在24小時內領取。逾期未兌獎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  定期開獎

  定期開獎採用現場搖獎方式。聘請公正機關進行公正監督,通過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佈開獎過程及結果,中獎結果當場對外公佈,中獎獎金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1.中獎者應在開獎結果公佈之日起30日內到指定地點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放棄。

  2.中獎者兌獎時應提供身份證明、有獎發票系統採集的手機號碼供稅務機關核對。中獎發票為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的,還應提供發票聯原件和複印件;中獎發票為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還應提供中獎發票列印件。以上相關複印件或列印件由兌獎者簽字確認後留存稅務機關備查。

  3.中獎者領取獎金時,應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4.因玷污損壞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普通發票不予兌獎。

  同一張發票只能參加一次即時開獎和定期開獎。

  六、實施時間

  發票有獎活動於2017年6月26日起試運行。

  七、注意事項

  (一)“獎票寶”APP下載地址。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和石家莊各縣市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

  (二)中獎信息在“獎票寶”、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公佈。

  (三)對中獎結果有異議的,以“有獎發票管理系統”的中獎信息為準。

  (四)稅務機關只負責按照“有獎發票管理系統”的中獎結果支付相應的獎金,不負責認定中獎者的獎金歸屬。

  (五)未按要求提供手機和身份信息的,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不能參與兌獎。

  (六)對於冒用他人身份參加搖獎的,核實後取消兌獎資格。

  (七)消費者發現商家拒不開具發票、或者有發票違法行為的,請及時向主管國稅機關舉報。

  (八)“有獎發票”活動解釋權歸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

  (九)有獎發票技術支持熱線 400 0111206,發票違法舉報電話 12366 。

  特此公告。

  石家莊市國家稅務局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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