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城市遠洋       |        直觀中國       |         原創        |        視頻               融播報       |       輿情智庫            房産        
江蘇(南京)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掛牌運行
2021-01-02 15:46:10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羅毅責編:宋姝君

  國際在線江蘇報道:2020年12月31日,江蘇(南京)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掛牌儀式在南京仲裁委舉行。江蘇省司法廳廳長柳玉祥,南京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學鵬出席揭牌儀式並講話。儀式上,寧鎮揚仲裁機構聯盟成立。

  2020年以來,江蘇全省仲裁機構累計受理案件13600余件,比2019年增長了近45%,標的額193億元,比2019年增長4億元,糾紛化解類型涵蓋跨境貿易、建設工程、土地交易、股權轉讓、金融、保險、租賃、物業等眾多領域。

  江蘇(南京)國際商事仲裁中心由南京仲裁委運營,集聚全省優勢仲裁資源,對標國內外知名仲裁中心,立足南京、輻射全省、面向全國。自2020年8月份起運營以來,該中心以服務江蘇“引進來”和“走出去”企業為重點,圍繞國際貨物買賣、跨境投資、並購重組、國際工程承包、現代金融、信息技術、高端技術製造、航運物流等領域爭議,為境內外商事主體提供全流程仲裁和調解服務20余件。

  作為國際商事糾紛專業化法律服務平臺,江蘇(南京)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掛牌運行,將為國內外企業尤其是江蘇“引進來”和“走出去”企業提供“家門口”的仲裁服務。

  柳玉祥強調,組建江蘇(南京)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是全省仲裁工作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拓展國際仲裁市場的重要嘗試,南京仲裁委要立足打造“江蘇仲裁高地”的目標定位,充分發揮“頭雁”作用,利用南京區位優勢、環境優勢、人才優勢和文化影響力,加大仲裁製度改革創新,為全省仲裁機構提供示範引領;加強與法院、商務以及各行業協會的聯動,加強與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等業務銜接,為國際商事仲裁當事人提供高水準的涉外案件代理、涉外公證證明、鑒定等爭議解決服務;深化與國際仲裁組織和境外仲裁機構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仲裁規則制定和國際仲裁實踐,展現江蘇仲裁形象;要將便捷、高效、專業的仲裁製度優勢,轉化為助力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實際效能,為江蘇省全方位、高水準對外開放和經濟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楊學鵬要求,南京仲裁委要以江蘇(南京)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成立為契機,緊緊圍繞服務全國全省現代化建設大局,依託全省仲裁資源優勢,對標國際國內知名仲裁中心,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創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務品質,著力將江蘇(南京)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打造成為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仲裁服務平臺;要與鎮江、揚州等兄弟城市的仲裁機構一道,進一步深化合作、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推動區域仲裁中心建設;要依託寧鎮揚仲裁機構聯盟、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仲裁聯盟等平臺,加強與境外仲裁機構的合作交流,提升仲裁服務的國際化水準,更好地服務和推動高品質發展。

  儀式上,寧鎮揚仲裁機構聯盟宣佈成立,三地仲裁機構簽署了《寧鎮揚仲裁機構共建協議》,未來將在仲裁規則共享、仲裁員名冊互任、仲裁遠程庭審協作等方面深化探索合作,提升整體影響力和競爭力。

  江蘇省法院、律協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南京市商務、法院、國資、律協等單位有關領導,寧鎮揚仲裁機構負責人參加儀式。(文 林麗 朱遠明)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