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城市遠洋       |        直觀中國       |         原創        |        視頻               融播報       |       輿情智庫            房産        
常州金壇“點線面”開展法律援助法宣傳活動
2022-01-04 11:08:16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陳莉莉責編:周經韜

  國際在線江蘇報道:常州市金壇區司法局為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的實施,以“點、線、面”形式開展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普法宣傳氛圍。

  “點”上發力強業務。金壇區司法局由法律援助業務科室牽頭制定宣傳方案,製作宣傳PPT、彩頁、橫幅等宣傳用品;對司法行政幹警、援助辦案律師、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開展法律援助法培訓,提出要將法條吃深吃透的要求,提升基層人員法律知識儲備,為法律援助法的宣傳活動奠定基礎。

  連“線”宣傳有合力。金壇區司法局聯合殘聯、老齡辦、婦聯、勞動監察等部門,在各單位服務窗口放置法律援助法宣傳小冊;在各自組織的宣傳活動中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宣傳元素;有針對性地面向法律援助受眾,協同推動法律援助法宣傳;善用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借助區、鎮、村三級法律援助網絡體系,搭建立體宣傳平臺;巧借網格“法律明白人”,深入推動基層法律援助法宣傳。

  全“面”宣傳送服務。金壇區司法局與公安金壇分局一起走進社區講堂,聯合開展法律援助法宣傳;在“金壇司法行政掌上12348”微信公眾號推送法律援助法解讀系列推文;與法宣條線聯合開展送法進社區活動,通過擺展臺、發放宣傳折頁、接待法律諮詢等方式為社區群眾普及法律援助法,現場接受群眾諮詢100余人次,發放宣傳資料800余份。(文 楊小衛 莊楠)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