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將重拳整治五類保健領域違法行為

2019-07-30 13:47:59|來源:齊魯晚報|編輯:石麗敏 |責編:李勝蘭

  記者從濟南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為聚焦守護百姓健康消費,濟南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開展整治“保健”市場虛假宣傳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整改工作的方案,重拳出擊五類違法行為。

  一是虛假宣傳、虛假廣告行為,包括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預防或者治療;對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虛假宣傳;假借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檢查、免費體檢、贈送禮品、組織旅遊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費群體作虛假宣傳;利用國家機關、醫療單位、學習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或者以專家、知名人士、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等名義,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經營者對其自身資質、所獲榮譽等經營者信息作虛假宣傳。

  直銷企業經營商虛假宣傳;直銷企業銷售商通過尋找特定群體鎖定客群,利用産品招商會、産品推介會、分享表彰會等方式,打著直銷旗號,以直銷企業名義在産品銷售過程中作誇大或虛假宣傳等行為。

  為虛假宣傳行為提供技術手段等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

  以互聯網、電視、廣播、報刊、戶外為重點媒介;含有斷言功效、保證安全性、説明治愈率等內容的違法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廣告;違法廣告代言行為,利用健康養生節目欄目變相發佈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缺乏科學的評獎依據和評獎標準,組織虛假商品或者經營者榮譽評比的行為。

  二是違法行銷行為,在許可登記的經營場所之外,集中招徠消費群體組織銷售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等商品的行為,以及為違法違規經營提供場所等便利條件的行為。

  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違規直銷和從事傳銷活動。

  虛構原價、虛構打折、不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

  三是制假售假行為,保健食品的標簽,説明書與註冊或者備案的內容不一致,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行為。

  偽造産品産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品質標誌,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的行為。

  四是消費侵權行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行為,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是互聯網經營違法行為,包括網絡交易領域的“刷單炒信”,使消費者對産品的銷售狀況産生誤解的行為。

  加強對互聯網網站、APP、公眾號等自媒體發佈虛假信息的清理,依法處置違法違規網站、APP、公眾號等。

  針對以上違法行為,濟南市市場監管局將通過抽查抽檢、約談企業、信息公示、下架召回、警示處罰、信用懲戒、撤銷吊銷、行刑銜接等多種手段進行嚴肅查處,全面推進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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