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生態補償開出6月“帳單” 鄭州市支償最高

2017-07-20 10:37:58|來源:大河報|編輯:萬慶麗

  大河報訊:河南省“生態補償”開出6月“帳單”。大河報記者昨日傍晚從河南省環境保護廳(下簡稱省環保廳)獲悉,今年6月,在全省18個省轄市生態補償金中,鄭州支償最高,信陽市得補最多。

  今年6月28日,省環保廳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向社會公佈我省在全國率先按月實施生態補償,通過“階梯制”的支償和得補,打破以往生態補償金的“大鍋飯”格局(詳見本報6月29日AⅠ·04版)。昨日傍晚,我省各地6月份的生態補償金“帳單”出爐。全省當月環境品質生態補償金支償總額3258.9萬元,得補總額2726.3萬元。其中,鄭州市支償金額最高,為735萬元,信陽市得補金額最多,為822.5萬元。

  具體來説,在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方面全省10個省轄市、4個省直管縣(市)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支償金額分別是:安陽市355萬元、洛陽市345萬元、焦作市285萬元、鄭州市175萬元、平頂山市140萬元、鶴壁市130萬元、新鄉市85萬元、商丘市60萬元、濮陽市19.5萬元、濟源市15萬元,鞏義市87萬元、鄧州市22萬元、蘭考縣13萬元、汝州市7.4萬元;其他8個省轄市、6個省直管縣(市)得補金額分別是:信陽市682.5萬元、南陽市134.5萬元、週口市119.5萬元、漯河市114萬元、許昌市103.5萬元、三門峽市101.5萬元、駐馬店市96.5萬元、開封市34萬元,永城市23萬元、固始縣15.3萬元、鹿邑縣13.9萬元、滑縣2.6萬元、長垣縣2.2萬元、新蔡縣1.3萬元。

  與此同時,在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方面:全省6個省轄市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支償金額分別是:鄭州市560萬元、洛陽市330萬元、平頂山市290萬元、安陽市290萬元、濮陽市30萬元、鶴壁市20萬元;其他11個省轄市、8個省直管縣(市)得補金額分別是:南陽市180萬元、週口市150萬元、駐馬店市150萬元、信陽市140萬元、商丘市120萬元、新鄉市60萬元、許昌市60萬元、漯河市40萬元、濟源市30萬元、三門峽市20萬元、開封市10萬元,永城市102萬元、鹿邑縣102萬元、固始縣50萬元、新蔡縣50萬元、滑縣8萬元、汝州市6萬元、長垣縣2萬元、鄧州市2萬元。

  另據通報,今年上半年,環保部門加大對各類環境污染行為的打擊力度,1月至6月,全省環保系統行政處罰共立案2670起,已下達處罰決定2544起,罰款金額14411.08萬元,分別是去年同期的179.56%、231.48%和137.19%。□記者陳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