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特色小鎮創建細則出臺
市級特色小鎮按3A級以上景區標準建設
福州新聞網9月5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蔣雅琛)記者昨日從福州市發改委獲悉,福州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前制定印發了《福州市特色小鎮創建工作細則(暫行)》。該細則將有助於加快形成“引領示範一批、創建認定一批、培育預備一批”的特色小鎮良性發展格局,助力我市經濟轉型發展、城鄉統籌發展。
《細則》提出,特色小鎮創建以集聚特色産業高端要素為核心,著力打造創新創業平臺,推進“産、城、人、文”四位一體有機結合,最大限度集聚人才、技術、資本等高端要素,打造生産、生活、生態融合發展的現代化開放型市級特色小鎮。
特色小鎮的産業定位包括符合新一代信息技術、海洋高新、金融基金、高端裝備製造、生物技術、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旅遊、健康、商貿物流、互聯網經濟、文化創意等支撐我市未來發展的優勢産業和新興産業,以及生態農業、工藝美術等傳統特色提升産業。
根據《細則》,特色小鎮的建設期限原則上為3年內,其中永泰、閩清等縣可放寬至5年內。第一年新建類市級特色小鎮完成投資不少於3億元、改造提升類市級特色小鎮完成投資不少於2億元。建設期限為5年的,第一年新建類市級特色小鎮投資不少於2億元、改造提升類市級特色小鎮完成投資不少於1.5億元。
據悉,市級特色小鎮按照3A級以上景區標準建設,旅遊類按4A級以上景區標準建設,並做好5A級景區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