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趙博 通訊員 田明貴):日前,按照《關於調整威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威民發[2017]138號文件精神,山東省威海經區調整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城鄉低保標準:經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540元調整為58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3850元調整為4500元。
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月870元;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為每人每年10990元、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為每人每年5495元、具備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3297元。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集中供養照料護理標準,不再執行集中、分散供養標準和工作人員經費標準。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資金和照料護理資金按月撥付到集中供養服務機構。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資金按月通過社會化方式發給特困人員。
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年5850元;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完全喪失生活自理為每人每年10990元、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為每人每年5495元、具備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3297元確定。
威海經區將根據調整後的保障標準做好2018年預算安排工作,加大對特困人員生活費和護理費支出管理,做好資金支出績效評估,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