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16日訊 近年來,我國的打假之風越吹越強勁。“3·15”消費者維權日已過,但全國各地打擊假冒偽劣産品的熱情不減。今天,天津市旅遊局信息中心發佈了“3.15”消費者權益日旅遊提示,幫助遊客在出遊時能夠理性消費,謹防陷阱,依法維權。
據悉,天津市旅遊局提示廣大遊客出遊時應注意:
一、選擇正規旅行社
切記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報名參團,關於旅行社資質請登錄天津旅遊政務網查詢。警惕以保險(醫藥)公司、老年晨練隊等名義組織旅遊活動。報名時需與旅行社簽訂正式旅遊合同,同時仔細閱讀旅遊行程單和出團通知書等補充協議,如有疑問要向旅行社諮詢清楚,繳納團費應匯入簽約旅行社的對公賬戶,並索取正規發票,如遇旅行社要求遊客將團款匯入其個人賬戶(微信、支付寶等方式轉賬)一定要慎重,謹防權益受損。
二、選擇合理價格旅遊産品
出行不可只看價格,重重打擊下仍有不法分子鋌而走險,正是抓住了遊客貪圖便宜的心理。從近年來大量的旅遊投訴案例看,低價遊通常是經營者分割報價,後期設置大量消費陷阱,遊客抵達目的地後必須參加購物和自費項目,來填補旅遊産品價格的“坑”,以現實其盈利的目的。購買的商品通常質劣價高,遊客如拒絕消費,經營者就會採取不安排觀光活動,甚至出現不讓用餐、不給安排住宿、不發放回程機票(火車票)等極端行為,這些非法經營者主要將目標鎖定中老年遊客,遊客一旦發現旅行社的報價接近或低於成本時,一定要提高警惕。
三、謹防旅遊套餐類産品騙局
目前,旅遊市場上存在捆綁多條旅遊線路産品(包含出境遊及國內遊),以套餐方式打包銷售,此類産品風險極大,往往是旅遊經營者把非法集資、合同詐騙、不合理低價遊等違法行為包裝後的産物,這類産品購買容易,兌現難,在遊客使用時通常會受到很多限制,遊客拿著套餐類産品卻不能享受旅遊服務,即便能使用也需補差額,遊客選擇維權時經營者又強調此類産品解釋權歸旅行社,造成遊客有苦難言,因此如遇“買一贈一”、“交會費(押金)贈旅遊”的情況,遊客一定要慎重購買。
四、謹防出境遊保證金騙局
根據國家旅遊局《關於規範出境遊保證金有關事宜的通知》(旅發〔2015〕281號)要求,旅遊者交納出境遊保證金時,請勿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交與旅行社,更不要直接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員提供的個人帳號。旅遊者應該通過銀行(第三方)託管的方式,交納出境遊保證金,並留存相關票據,以免陷入非法集資的陷阱。目前我市多家旅行社已經主動放棄收取出境遊保證金,遊客可通過提供收入證明、銀行流水、房産證明等方式來替代交納保證金,本市旅遊部門也鼓勵遊客選擇不收取出境遊保證金的旅行社出遊。
五、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旅行過程中如發生權益受損或旅遊糾紛,遊客應注意收集和保留相關證據,以備返程後依法維權,切不可採取拒絕登車、登船等過激行為,致使旅遊活動不能順利進行,把單方面違約變成雙方責任,人為擴大損失。遊客在旅遊合同結束90日內可向屬地旅遊部門投訴,直接撥打88908890或12301即可電話受理,也可通過手機微信或支付寶中城市服務選擇旅遊投訴。特別注意的是,旅遊投訴受理機構能夠受理旅遊投訴的時效是自旅遊合同結束之日起90日內,超期則無權受理。
(伍策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