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張漫子)記者31日從北京市文物局獲悉,北京就文物保護工作推出一系列新政,加碼文物保護力度,採取異地安置等舉措推進騰退修繕,社會力量修繕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可限期享有使用權。
一直以來,北京核心區文物存在使用不合理、文物騰退保護遲緩、文物安全存在隱患等問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于2017年12月31日印發以來,北京明確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北京市文物局局長舒小峰介紹,北京將確定一批以明清皇家壇廟、王府和瀕危不可移動文物為重點的核心區文物騰退和保護修繕項目,通過産權置換、異地安置等方式推進騰退修繕。同時,社會力量自願修繕區級文物保護單位或尚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可依法依規在不改變所有權前提下,給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權。
此外,北京還將建立文物行政部門同監察、公安、司法機關和海關等單位的案情通報、案件移送、涉案文物移交等機制。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將文保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要求各級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每年至少專題研究一次文物工作,並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