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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立法保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 今年8月1日起施行

2018-08-01 11:15:2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尹紅燕

  中新網南寧7月31日電(楊志雄 鄧璐)廣西壯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31日介紹,《廣西壯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今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頒布實施,標誌著廣西民族語文立法取得歷史性突破。

  廣西壯族自治區民宗委主任、自治區民語委主任何朝建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條例》主旨鮮明、思路清晰,內容豐富、重點突出,措施穩妥、務實有用,是一部廣西特色明顯、工作指導性強的民族地方性法規。

  據介紹,《條例》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2018年5月31日通過。《條例》共5章32條,規定了制定目的依據、適用範圍、工作原則、壯語文使用要求、政府職責、部門職責等。

  另外,《條例》規定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推行總體要求、規範化和標準化及信息化建設、雙語教育、專業和課程設置、教師培養、幹部雙語學習、漢壯文字同時使用、訴訟使用、文字規範使用、禁止性規定、在公共服務機構的使用、在重大活動的使用、在新聞出版廣電領域的使用、公務員招錄、職稱評聘、文字翻譯等方面的要求;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人才建設、研究創作、開發促進、搶救保護和社會參與等作出規定。

  廣西是中國少數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區,分佈有壯、漢、瑤、苗、侗等12個世居民族。“《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廣西民族語文工作進入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新階段的重要里程碑。”何朝建稱。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顧忠東稱,《條例》是新形勢下廣西制定的一部民族地方性法規,是對多年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成功經驗的總結和發展。《條例》的頒布實施,將推動廣西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進程,在進一步保障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權利的同時,促進各民族互相學習語言文字,為構建多語和諧的語言生活和建設民族文化強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區提供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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