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招聘不平等“門檻” 搬走阻礙職業教育發展的“絆腳石”
2021-11-22 10:27:55來源:科技日報責編:鄭思雯

  《關於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有著“三平等”的顯著特徵:一是要求職業院校畢業生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招聘時待遇平等;二是要求用人單位在設置招聘條件時實現專業目錄的平等;三是要求學歷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的平等。

  日前,人社部印發《關於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消息一齣,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與熱議。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重要性、必要性,認真履職盡責,抓好《通知》精神的貫徹落實,助力營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良好社會環境。

  學歷歧視影響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

  在常州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吳訪升看來,《通知》切實維護、保障了職業院校(包括技工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是促進職業教育發展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大舉措。

  吳訪升介紹,職業教育是我國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呈現出産教深度融合、中高職銜接縱向貫通、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橫向融通的發展新格局。

  尤其近年來,職業教育體系中,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地位得到鞏固,高等職業教育的主體地位進一步強化,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穩步推進,基本形成了中職、專科、本科等層次相對完善的教育體系,人才培養結構得到優化,教育品質也在不斷提升。

  但是,由於一些事業單位的人才政策、用人單位的固有觀念以及人才準入的“高門檻”等原因,即便是各方面素質較高的職業院校畢業生,也有被用人單位拒之門外的情況,致使職業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畢業生就業面小、學生自信心不足等問題,影響著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高品質發展。

  用江蘇理工學院職業教育學部副主任臧志軍的話來説,“職業院校畢業生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招聘時,存在著待遇不平等問題。事業單位一般有管理、專業技術和工勤三類崗位。在以往許多事業單位招聘中,職業院校畢業生往往只能參加工勤崗位的招聘。這是因為在我國技工(技師)教育仍未列入國民教育序列,不屬於學歷教育,導致許多優秀的技工學校畢業生在就業上受到學歷歧視。”

  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迎來“三平等”

  臧志軍告訴記者,過去事業單位招聘時往往參照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教育的專業目錄,與職業院校所使用的專業目錄存在較大差異,直接導致了相當數量能力突出的職業院校畢業生無法進入事業單位工作。

  《通知》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條件中,不得把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要求其既可以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指導目錄設置崗位招聘資格條件,也可以參考考試錄用公務員、高等學校、職業教育、技工院校等專業目錄設置崗位招聘資格條件,在招聘時可以把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視為具有大學本科學歷,高級工班畢業生視為具有專科學歷,為職業院校畢業生創造了更多的求職應聘機會,為因專業目錄設置原因無法參加招聘的職業院校畢業生打開了更廣闊的就業大門,為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創造了新的利好。

  臧志軍介紹説,從此次《通知》的內容上來看,有著“三平等”的顯著特徵:一是要求職業院校畢業生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招聘時待遇平等;二是要求用人單位在設置招聘條件時實現專業目錄的平等;三是要求學歷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的平等。

  “從‘三平等’特徵來看,《通知》的最大突破在於不再以學歷、學習方式、學習途徑等外在條件設置招聘‘門檻’,而要求以完成崗位職責任務所需實際能力作為招聘依據,是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中破‘五唯’的最新動作,是最能使廣大職業院校畢業生産生獲得感的利民行動。”臧志軍説。

  持續推進我國職業教育法律體系建設

  在相關人士看來,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為使職業院校畢業生和其他畢業生獲得平等地位,設立了職業資格框架等法律制度,《通知》中的許多要求與這些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有異曲同工的作用。

  可以期許,隨著積極推動職業院校畢業生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未來我國也會形成類似于發達國家推動普職平等的法律框架,使我國的職業教育法律體系更加健全。

  吳訪升建議,職業教育是培養技術技能人才、推動中國製造和服務上水準的重要基礎。因此,要在《通知》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制度創新、政策供給、投入力度,進一步優化職業教育類型定位,深入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高度重視發展職業本科教育,建設一批高水準職業院校和專業,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此外,也要通過不斷完善相關職教法律體系,全面推動職普融通,增強職業教育的適應性,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社會地位,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撐。

  常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校長眭碧霞認為,《通知》對於職業人才培養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後要圍繞“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的問題,把好教材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提升教材的科學性和適應性,拓展教材的靈活性和共享性,多措並舉鼓勵教師將教學成果轉化為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用一流職教教材造就一流技術技能人才,在立德樹人的道路上譜寫職業教育新的篇章。

  “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十四五’時期,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項重大任務。《通知》鼓勵引導職業院校畢業生積極投身鄉村振興事業,職業院校畢業生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同等享受艱苦邊遠地區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傾斜政策,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基層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補充急需緊缺技能人才的,可面向職業院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吳訪升説,這不僅為大力培養本土技能人才,引導城市人才下鄉,推動專業人才服務鄉村,吸引各類人才在鄉村振興中建功立業,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更倒逼著職業教育必須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強化人才培養保障措施,加速培養造就更多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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