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出臺促進入境旅遊高品質發展新舉措 將策劃推出一批彰顯“閩都韻國際范”線路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州市促進入境旅遊若干措施》,進一步促進我市入境旅遊高品質發展,加快推進現代化國際城市建設,打造“有福之州”世界知名旅遊目的地。
在打造“有福之州”國際品牌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出一系列福州文旅國際傳播系列短視頻,策劃一批具有“閩都韻,國際范”的精品旅遊線路。持續擴大海上絲綢之路國際文化旅遊節、絲綢之路國際電影節、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世界航海裝備大會、中國僑智發展大會等國際性活動的全球影響力。鼓勵國內外知名人士及網紅博主、導遊等通過自媒體賬號、平臺、網站對福州文旅資源和産品進行正面推廣和引流。
在引導線上平臺開發入境産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線上旅遊平臺面向主要客源市場推出“閩都文化”“清新生態”“溫泉康養”“濱江濱海”等主題入境旅遊精品線路和産品。鼓勵旅行社聯動北上廣深等重要口岸城市編制“一條龍”精品入境旅遊線路,推出在福州停留3日以上的中轉旅遊套餐。
在完善入境旅遊諮詢服務體系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在機場、口岸等入境國際旅客集中區域的福州文旅展覽展示,鼓勵支持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在福州機場、高鐵樞紐等交通節點,設立入境旅遊諮詢服務站,提供旅遊諮詢,為入境國際旅客提供服務手冊、交通卡銷售等便利服務。
在完善重點場所國際化服務水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重點文旅場所遊客服務中心、國家4A級及以上旅遊景區、省級及以上旅遊度假區完善入境旅遊接待設備設施及服務,鼓勵開設英文服務熱線,提供多語種講解設備或服務,改造標識系統、廁衛設施。
在便利入境遊客在榕支付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機場、出入境口岸、重點旅遊景區增設手機卡銷售點,增加隨身無線通信網絡租用點,豐富入境旅遊通信服務套餐,提升國際通信服務暢達度。
在獎補政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對經省文旅廳批准在境外獨立參加國際知名旅遊展會的協會組織和文旅企業,年度內赴境外參展總計展位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含30平方米)的,給予一次性展位費補助5萬元(此項不與省文旅廳補助重復享受)。對旅行社年度招攬接待境外遊客和在華外國人500人次以上(含500人次),在福州住宿的,按照第一晚50元/人、第二晚70元/人、第三晚80元/人的標準給予旅行社獎勵。單家旅行社年度內吸引境外遊客和在華外國人入榕獎勵累計不超過60萬元(此項不與組織台灣青年經福馬“小三通”航線入榕獎勵重復享受)。組織境外遊客包機(含包機切位)來榕旅遊,且在福州住宿2晚以上的,每架次人數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每架次獎勵5萬元。外語導遊提供地接服務且無有責投訴,接待境外遊客達到500人次的,按照年累計接待境外遊客人次排名,對前10名予以一次性獎勵,給予第一名獎勵10000元,按名次遞減500元。同一企業年度獎勵補助資金合計不超過100萬元。(記者 曾慶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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