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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互聯網+大數據”3天挖出逾8千萬個稅

2017-04-18 13:48:19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廣州地稅“互聯網+大數據”3天挖出8301萬個稅

  中新網廣州4月17日電:17日廣州市地稅局了解到,日前,該局廣州地稅運用“互聯網+大數據”工具,以限售股股權轉讓為切入點,在3個工作日內高效查辦了肖某限售股股權交易案,查補個人所得稅及滯納金8301萬元。

  今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在《2017年稅務稽查重點工作安排》中要求“以股權轉讓等行業和領域為切入點,統一選取30名企業高管、演藝明星,下發地方稅務局,開展個人所得稅及相關聯的企業所得稅檢查。”

  3月9日,廣州地稅運用“互聯網+大數據”工具,以限售股股權轉讓為切入點,在3個工作日內高效查辦了肖某限售股股權交易案,查補個人所得稅及滯納金8301萬元。3月24日,肖某在稅務人員的陪同下將稅款及滯納金全部入庫。案件從立案到全部入庫僅用時12個工作日。

  據悉,營改增全面推行後,廣州地稅為適應地稅部門徵管的新形式,將股權轉讓作為完善高凈值自然人稅收徵管體系的重要切入點。稅政專家小蔡在稅務稽查過程中發現:部分情況下,個人轉讓限售股的個人所得稅,採取的是證券公司預扣預繳和個人自行申報清算相結合的方式徵收。納稅人可能在證券公司預扣預繳後忽略了自行清算的要求,存在較高的稅收風險。面對自然人稅收申報數據淩亂、零散的局面,廣州地稅轉變思路,運用“互聯網+大數據”,從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上搜尋資料。轉變思路後,自然人的稅收徵管仿佛向地稅部門打開了一扇新的窗口。經過一系列細緻繁瑣的甄別比對後,稅務人員發現:肖某于2002年取得某公司股份,並於公司上市解禁後逐期減持,減持金額估計逾7億元,其實繳個稅與其應繳數額存在較大差距,存在較高涉稅風險。隨後,廣州地稅立即對肖某進行立案檢查。

  辦案人員先後從證券公司、上市公司等多方開展外部調查,詳細掌握到了肖某減持限售股的準確時間、減持價格、交易費用等詳細信息,計算出肖某應補繳個人所得稅8000余萬元。辦案人員從肖某的個稅申報記錄、辦公場所、居住地址等多方入手,最終聯繫上肖某。肖某在案件流程完結後的第一時間補繳了稅款。(記者 郭軍 蔡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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