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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積分入學社保積分上限提高到100分

2017-04-21 09:24:54 來源:國際在線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近日,由東莞市教育局起草的《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徵求意見稿)正式對外公佈,並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中,社保項目的積分上限有望由現行的50分提高到100分,參加社保的重要性再次被關注。

  東莞市今年首次對積分制入學實行網上報名,相關社保信息及相關佐證材料通過網絡上傳。東莞市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這意味著異地務工人員不需要再跑到社保窗口辦理社保證明,直接由社保部門在數據庫中調出資料,在20個工作日內直接完成資料的審核和評分。

  依法繳納社保是必備條件

  按照徵求意見稿,持有東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以及在東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東莞積分制入學的兩項必備條件,這就意味著繳納社保是積分入學的“通行證”。

  市社保部門提醒,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指參保人應依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5個險種,並需在提交積分入學申請時依法參保以及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最少應有1個月或以上繳費記錄)。

  相比往年的積分入學方案,今年公佈的新政在參保年限的計分方式上有較大調整。參保年限越長,獲得的積分將比往年更多。新方案規定“在東莞市按月繳納的累計社會保險費年限,包括社會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每繳納1個險種每滿1年1.5分,總分不超過100分”。往年的方案中,此項最高分累計不得超過50分。

  不能通過補繳提高積分

  上述工作人員介紹,在社保積分項目上,父母雙方不能交叉或累計積分,但可選擇以服務地和自有居所所在地申請兩種方式進行積分。父母雙方均繳納社保的,通常來説按總積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選取父母其中一方進行積分。如果父母在不同鎮(街道、園區)服務,可以在申請地服務的一方進行積分。

  工作人員表示,可以通過東莞社保官網(http://www.sdns.dgsi.gov.cn/)、官方微信公眾號(dgsi2333)或者前往社保部門窗口,查詢各險種繳費年限,但要減除補繳月數、轉入東莞之前的月數等。工作人員強調,參保社保年限是反映參保人實際參保的繳費記錄,不存在通過補繳的方式來提高積分的途徑;但如果繳費中間有間斷,也都可以進行累計計分。

  另外,今年的積分制入學首次採取網上申報,社保部門收到申請後直接在後臺打分,申請人不再需要到窗口開具社保證明,節省了申請人的時間與精力。(供稿 東莞市委宣傳部 鄧文浩 編輯 陳偉讚 林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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