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
公安部決定全面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供圖 廣州市公安局)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陳偉讚 耿樂):從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往來台灣通行證、簽注的簽發和查驗效率,增強證件防偽性能,公安部決定全面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
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積體電路晶片,前往台灣簽注不再採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列印在證件背面,並可重復擦寫。成人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准,申領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當按規定留存持證人指紋信息。留存指紋信息的持證人出入境時,可以按規定自助通關。經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批准,新版通行證收費標準調整為100元/張,簽注收費標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