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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落實環保督察交辦案件 195宗案件辦結

2017-04-24 09:56:41 來源:國際在線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近日向廣東省反饋環保督察情況,要求各地落實相關問題整改。4月20日,東莞市環保局對外透露,自中央環保督察以來,東莞對環境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持“邊督邊改,立行立改”,目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195宗案件已全部辦結。接下來,東莞將圍繞反饋的重點問題迅速展開深入專項核查,發現“回潮”或“反彈”依法依規嚴查。

  3人涉環境違法被刑拘

  據統計,中央環保督察期間,東莞市接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案件32批共195宗,其中重點案件有70宗,佔35.90%;涉及廢氣投訴的有145宗,佔74.36%;廢水的有69宗,佔35.38%;噪聲的有29宗,佔14.87%;固體廢物的有9宗,佔4.62%;其他投訴29宗,佔14.87%。

  督察期間,全市共出動檢查人員3200人次,監測人員448人次,檢查企業1168家次,監測企業146家次,查處涉嫌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204家,其中已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212件;《行政處罰告知書》215件,《行政處罰決定書》96件,共罰款322.234742萬元。並印發實施了《關於實行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案件領導包案制度的通知》,建立各級領導包案負責制度,其中對區域性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由市領導進行包案和現場督導檢查。對企業採取查封措施11家,關停取締4家。在責任追究方面,對公職責任人員約談11人,誡勉談話5人;對國有企業相關負責人約談2人;對企業負責人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3人。

  據東莞市環保局透露,目前,前述上報案件全部辦結,辦結率為100%。其中,為強化案件辦理,貫徹落實“邊督邊改,立行立改”的督察要求,東莞交辦案件落實組于2016年12月31日發出《關於開展中央環保督察轉辦案件復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鎮(街道、園區)開展案件復查工作,落實問題整改;2017年1月中旬,中央環保督察階段性結束,為繼續保持督察期間的嚴管態勢,持續做好交辦案件的辦理工作,東莞交辦案件落實組于2017年1月13日出發《關於深入推進環保督察後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鎮(街道、園區)繼續深入推進相關環境問題整治,堅決防止有關問題“回潮”和“反彈”。

  提前做好“回頭看”準備

  中央環保督察在檢驗地方環境執法成色的同時,也暴露出各地在環保工作領域的一些突出問題。以東莞為例,環境執法能力建設相對滯後、城市規劃欠賬多,信訪調處壓力大等問題在此次中央環保督察都不同程度暴露出來,給生態環境繼續持續改善形成阻碣。

  東莞市環保局透露,接下來,對已辦結的案件,將繼續鞏固防控措施,研究制定長效監管機制,堅決防止有關問題“回潮”和“反彈”,提前做好督察組和省“回頭看”的準備。

  下一步,市環保局將對195宗交辦案件開展專項核查,通過屬地復查和分片核查的形式,全面、深入掌握交辦案件的最新辦理情況,確保案件辦理和環境問題整治連續性和有效性,充分做好中央督察組“回頭看”準備。

  東莞市還將以中央環保督察為契機,深入整治環境突出問題。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為契機,全面梳理分析全市環保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全面推進“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落實部門聯動機制,督促企業認真履行環保主體責任,切實落實整改,確保環境品質安全。

  全市將總結中央督察工作中先進的工作模式和經驗做法,為接下來的廣東省環保督察做好準備工作。(供稿 東莞市委宣傳部 鄧文浩 編輯 陳偉讚 林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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