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灣區行_fororder_灣區行_副本

改革創新促紀檢體制活力迸發

2017-04-26 08:55:39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改革創新促紀檢體制機制活力迸發

  黨的十八大以來,廣東省紀委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行責任清單制度,落實“兩個責任”;強化組織創新,實現派駐監督全覆蓋;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落實“兩個為主”要求;探索基層大監督體制,增強基層監督執紀合力。這一系列體制改革舉措使反腐敗體制機制活力進一步增強。

  問責形成制度:2014年至2016年,全省被追責領導班子156個、領導幹部1929人,給予紀律處分993人。

  監督全覆蓋:2016年6月8日,省紀委調整設立36家派駐(出)機構,實現對105家省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

  合署辦公:至2014年12月,全省30個大部制改革的縣(區)和中山、東莞兩市56個鎮街實現了紀檢監察和審計機構的合署辦公。

  施行責任清單制度 倒逼責任落實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兩個責任”新要求後,廣東省開展了一系列有效探索,從明確責任到履行責任,從履行責任到不落實責任要追責,確責、履責、追責環環相扣,成為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的主線,構建起權責對等的責任分解體系、科學有效的責任落實機制和程式規範的責任追究機制。

  “落實主體責任不能喊口號,要有具體可行的措施。首先就得讓負有主體責任的領導幹部明白自己到底要對哪些事情負責,不然就是一本糊塗賬,誰也厘不清。不要等出了問題被問責了,才發現這是自己要扛的責任。”廣東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説。廣東相繼出臺相關意見及追責細則,將主體責任按照黨委(黨組)領導班子責任、黨委(黨組)書記責任、領導班子成員責任劃分,列出60項具體責任清單;明確責任追究運行規則,將紀檢監察機關“一案雙查”流程化,力促“兩個責任”落到實處。

  自2014年4月以來,廣東試行“一案雙報告”制度。同時,廣東先行先試,在省、市、縣三級探索“一案雙查”工作,嚴肅查處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行為,以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如2015年查處省儲備糧公司、省廣播電視網絡公司、珠影集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韶關、粵財公司領導幹部違規打高爾夫球問題,都實行責任追究。有的紀委書記監督不力,受到黨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有的已提拔調離的“一把手”也被追究責任。

  據統計,2014年至2016年,全省被追究責任的領導班子156個、領導幹部1929人,給予紀律處分993人,使問責形成制度,成為常態。36家派駐機構實現監督全覆蓋

  黨的十八大以來,省紀委積極探索深化派駐機構改革,重點在規範機構設置和職能設置、理順派駐機構工作關係、發揮派駐機構職能作用等方面下功夫,先後出臺制度規定,為派駐機構有效履行職責提供制度保證。

  廣東大力推進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改革,並指導全省市縣兩級繼續探索派駐機構體制改革,實行人財物由紀委統管、綜合派駐的領導體制,探索分系統、分片區派駐模式,擴大派駐監督覆蓋面。梳理省直派駐機構職責清單,進一步突出監督職能。

  2015年8月,派駐省委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統戰部、省人大機關、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機關等新設的7家紀檢組正式成立。新設立7家派駐機構迅速進入工作狀態,在短期內打開了工作局面。

  2016年6月8日,省紀委調整設立36家派駐(出)機構,實現對105家省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標誌著廣東省級派駐改革的組織建設已經完成。目前,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全部完成了派駐全覆蓋改革。積極探索由派駐機構集中履行監督、執紀、巡察“三位一體”職能;圍繞“十有”目標,推進派駐機構規範化建設。2016年,省紀委派駐(出)機構立案480件,同比上升9.3%。

  同時,省紀委制定派駐機構35項職責清單,大力推進派駐機構軟硬體規範化建設。《派駐機構職責清單》突出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劃清了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界限,明確提出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監督管理。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