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男子飲醉鬧事咬傷民警被依法刑拘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5月12日,廣州市荔灣區十八甫路上演了荒唐的一幕:一名男子酒後報警自稱被打,民警在處警期間,該醉酒男子不斷對民警吐口水、推搡拉扯、大聲辱罵,並咬傷了前來支援的值班民警。該男子王某已被廣州荔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12日晚上,荔灣區公安分局華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稱在十八甫路口有兩人在打架,需要民警到場處理。接報後,值班民警帶領輔警立即趕到現場處置。
民警到場後向報警男子詢問有關情況,發現該名男子渾身酒氣、口齒不清,並稱自己被打,但施暴人員已不知去向。了解到情況後,民警欲帶該醉酒男子回所進一步調查了解情況,但該名男子不僅不配合民警,反而仗著酒勁辱罵民警、輔警。民警進行勸告,該男子絲毫沒有停止辱罵,並且不斷向民警吐口水、推搡拉扯,導致大量群眾圍觀並造成現場交通堵塞。
為迅速控制事態、恢復交通暢通,處警民警果斷聯合到場支援的民警林警官將醉酒男子制服,在帶離現場過程中,執勤民警遭到該男子的打踢掙扎及其家屬的拉扯阻撓,最終將該男子帶上警車。該男子趁民警不注意,突然張嘴緊緊咬住林警官左邊大腿不放,致林警官左大腿受傷流血。林警官忍痛在現場警力協助下,將該男子及其家屬帶回華林派出所處置。
經法醫鑒定,確定被咬民警傷情為輕微傷。經調查,醉酒鬧事男子王某(41歲,河南省上蔡人)因經濟糾紛與朋友發生肢體衝突,遂報警自稱被打,後辱罵、咬傷現場民警。王某對其妨害公務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荔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審查中。
警方提示,第一,公安機關堅決維護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對妨礙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同時,每位公民有法律義務配合公安民警開展執法。第二,一般情況下,市民遇見民警執法,無關人員請勿在現場圍觀,以免造成秩序混亂。第三,喝酒應注意健康科學、適量有度、文飲雅酌,以免醉酒後給本人、親友和社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供稿 廣州市公安局 譚智勇 張毅濤 編輯 陳偉讚 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