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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社會治理 增進民生福祉

2017-05-19 08:53:20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是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本執政理念,把民生工作和社會治理工作作為社會建設的兩大根本任務,高度重視、大力推進,改革發展成果正更多惠及全體人民。

  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工作中,廣東民政部門紮實推進,幹在實處,走在前列,努力增進民生福祉。大力推動我省社會組織黨的組織覆蓋和黨的工作覆蓋,消除黨建“空白點”;農村社區治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作用得到切實發揮;著力探索社會工作新路徑,穩定一線隊伍、規範機構發展,增強社會工作服務力量。

  1 加強社會組織黨建

  提高黨組織覆蓋率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要求,省民政廳堅持落實與創新相結合,以“一二五”工作方式,紮實推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據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省社會組織共有59455個,已建黨組織8099個、黨員近10萬名,其中直接隸屬省社會組織黨委的黨組織361個。

  選好配強“一套班子”,在增強組織領導上下功夫。經省“兩新”組織黨工委同意,2017年2月,省社會組織黨委舉行第二次黨員代表大會,通過積極醞釀推薦、民主選舉,選舉産生新一屆廣東省社會組織黨委。省社會組織管理局增設黨群工作處,承擔省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全省性社會組織黨務、群團工作,承擔全省性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負責人和黨組織及其負責人人選的審核工作,指導全省社會組織黨群建設等工作,為我省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配強力量。

  全面鋪開“兩個覆蓋”,在消除黨建“空白點”上下功夫。堅持一致性和多樣性統一,以“整體謀劃、分類推進”為原則,大力推動我省社會組織黨的組織覆蓋和黨的工作覆蓋。結合我省社會組織利益主體多元化、價值取向多樣化以及人員流動快的新形勢,採取單獨組建、聯合組建、區域組建、行業組建、挂靠組建和委託等多種方式組建黨組織,大力提高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率。

  創新推動“五項措施”,在激發社會組織“黨建活力”上下功夫——

  在社會組織成立登記“入口”,堅持“四個同步”,即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同步成立黨組織,同步完成黨員信息登記,同步指導將黨建工作寫入社會組織章程,同步簽署支持黨建工作承諾書。

  在開展社會組織年度檢查時,將黨組織建立情況和黨組織活動“兩個必要”情況納入檢查內容,並對作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年檢結論的,責令限期整改。

  在開展全省性社會組織等級評估時,將黨建工作納入評價體系,實現以評促建,以評促改。

  在社會組織黨建信息平臺建設中,設置黨組織業務辦理、黨組織信息管理、黨員信息管理、黨務公開、宣傳交流等9大模組,對全省性社會組織基層黨組織實施實時動態管理。

  在推進全省性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工作中,省社會組織黨委主動作為,製作了黨支部整建制移交清單,不定期組織召開黨建工作接管推進會,為行業協會商會與業務主管單位暢通溝通渠道,確保脫鉤過程中黨的工作不間斷、黨組織作用不削弱,黨建工作管理體制調整實現有序銜接。

  2 不斷深化基層治理

  健全基層民主機制

  基層治,南粵安。

  近年來,省民政廳積極創制基層治理政策,推動出臺了《關於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實施意見》;下發了《關於在全省推廣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的實施方案》《廣東省社區(村)一門一網式政務服務自然人事項指導目錄(試行)》,推進城鄉社區提供“一窗受理”高效便捷公共服務;修訂了《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出臺了《廣東省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則》《關於規範全省行政村公務接待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規範基層組織活動。

  村務公開和民主監督是村(居)民自治的重要利器。省民政廳開展了全省村(居)務公開“設施建設標準化、公開內容規範化、公開時間經常化、公開形式多樣化、公開地點公眾化”“五化”示範縣、鎮、村創建活動。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有人員、有場所、有牌子、有章子、有經費、有制度、有獎懲、有培訓、有作為”“九有”建設,推動各級人民政府將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補貼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保證其對村務和經濟事務擁有知情權、質詢權、審核權、調查權、建議權和評議權,圍繞村務重大決策、工程項目、集體資金、經濟合同、扶貧工作、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村民投訴辦理等內容進行監督。

  協商是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有效手段。民政部門積極引導村(居)民有事多協商、遇事多協商、做事多協商,完善村(居)民代表會議、村(社區)黨群聯席會議、村(居)民小組會議、議事會、理事會等協商平臺,規範協商內容和程式,通過協商解決村(居)民關切的難點問題和實際困難,推動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發展,讓基層群眾在協商實踐中獲益。截至去年底,廣州市增城區投入2192萬元建設城鄉社區村(居)民議事廳,實現全覆蓋,民主協商2974個議題,其中2774個得到落實,解決了一大批村級財務收支、土地分配、房屋出租、工程發包等農村重大事項和歷史遺留問題,有18個示範村集體經濟翻了一番以上,其中石灘鎮下圍村更是從20多年的問題村一躍成為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

  創新發展是城鄉社區治理的驅動力。以廣州市越秀區、南沙區,深圳市羅湖區、坪山新區,佛山市南海區,珠海市香洲區等6個“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為載體,深入開展社區多元治理、綜合服務、智慧服務,力求探索社區治理和服務新模式。深圳市羅湖區社區多元融合新機制、“活化賦權”社區治理法治化建設、光明新區社區基金會助推社區治理創新、龍崗區“民生大盆菜”創新社區治理新模式、坪山新區樞紐型社區服務平臺建設等創新經驗獲得了年度中國社區治理十大創新成果獎及提名獎。我省確定5個地級市,14個縣(市、區)作為省級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單位,農村社區治理機制進一步完善。

  截至去年底,全省有25521個村(社區)基本建成村(社區)公共服務中心(站),覆蓋率達98.4%。全省建有2769個家庭服務中心(社區服務中心),為居民提供專業化、精細化的社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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