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灣區行_fororder_灣區行_副本
首頁 > 廣東頻道 > 國資> 正文

國企管理市政社區職能將剝離 移交政府負責

2017-06-13 08:35:46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國企管理市政社區職能將剝離

  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國資委網站12日發佈消息,國資委、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近日出臺文件,提出將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國有企業管理的市政設施、職工家屬區的社區管理等職能移交地方政府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

  根據四部門出臺的這份關於國有企業辦市政、社區管理等職能分離移交的指導意見,國有企業管理的面向社會開放、提供公共服務的市政設施,包括道路橋梁及相應照明設施、環境衛生設施、市政管網及附屬設施、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城市供水設施、公共綠化設施、公共交通設施、公園、廣場等,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央企或省屬國有企業所屬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承擔生活供水、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公共服務的企業,原則上劃轉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不能接收的,企業可自行關閉撤銷或重組改制。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