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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港股基金”投資港股比例不得超五成

2017-06-15 10:57:10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南方日報訊:南方日報記者獲悉,《通過港股通機制參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的公募基金註冊審核指引》(以下稱《指引》)已經下發,指引對於公募基金通過港股通交易投資港股的比例、基金經理要求以及註冊審核材料等有了更細緻的規定。

  具體來看,《指引》要求,名字中包括“港股”等類似字樣的公募基金,應當將80%以上(含)的非現金基金資産投資港股;非“港股基金”股票資産中投資港股的比例不得超過50%。

  對此,前海開源基金産品開發部副總監李凱認為,該《指引》關鍵字為“註冊審核”,從字面意思來看,應該是針對新註冊的通過港股通機制參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的公募基金,之前投資于港股市場的“老”基金,由於之前基金合同有相關比例約定,因此不會涉及調整。“但不排除未來監管要求‘老’基金通過變更註冊來滿足新的比例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還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備不少於2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場投資管理相關經驗的人員(至少有1名為基金經理)。“但目前在市場上具有這樣投資經驗的基金經理數量不多。”李凱表示。

  數據顯示,由於滬港通和深港通相繼開閘,港股市場表現活躍,基金公司通過港股通投資港股的熱情高漲,其中主要通過設立滬港深基金的方式參與,包括進入發行期的滬港深基金在內,目前市場中約有93隻該類基金。 (記者 唐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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