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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招生章程正式發佈

2017-06-15 14:57:55 來源:國際在線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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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 。(供圖 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 )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近日,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正式發佈招生章程。該校是中外合作辦學普通高等學校,位於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

  據了解,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並取得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正式學籍的本科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以色列理工學院學士學位、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招生計劃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佈的專業目錄為準。在廣東省,學校錄取批次為提前批一批本科,其他省份的錄取批次具體請參照生源省招生辦公室公佈的招生目錄。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用於生源品質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的計劃等問題。

  錄取規則

  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重點本科(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錄取理科類學生。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在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辦公佈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分數及專業志願擇優錄取。

  採用“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優先錄取分數排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分數排在後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將依次以考生的高考理科綜合成績、高考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進行排序錄取。安排專業時,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對於江蘇省考生,錄取時以“先分數後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願的原則錄取;分數相同時,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AB+、AB。

  學校各專業課程均採用全英教學,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20 分(滿分 150 分)或 96 分(滿分 120 分)及以上。在廣東省,三門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均須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在江蘇省,高中學業水準測試成績等級的要求為:選測科目須達到AB及以上,必測科目須達到4C1合格。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執行各省招生辦公佈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於投檔及專業分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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