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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工業用地出讓期限調整

2017-07-18 08:36:30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廣州日報訊:昨日,記者從省國土資源廳了解到,廣東省工業用地出讓期限從50年期限,調整到20年期限和50年期限兩種選擇,企業用地策略將更加靈活。

  記者了解到,根據我國的土地管理政策法規,工業用地出讓的最高年限是50年,各地一般按最高年限出讓。而有關研究報告指出,我國企業的平均壽命明顯少於50年。把工業用地的出讓年限設定為50年出讓給企業,既提高了企業的初始用地成本,也降低了用地效率。《關於完善工業用地供應制度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試行)》中提出工業項目採取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土地的,原則上不超過20年;對於國家、省重大産業項目、戰略性新興産業項目等,需經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認定後,以認定的出讓年期出讓,最高不超過50年。(全媒體記者 賈政 通訊員 楊德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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