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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2017-07-26 09:23:11 來源:國際在線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4月13日正式向廣東省反饋了督察意見。廣東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胡春華對督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面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持續改善廣東生態環境品質,努力在綠色發展上走在全國前列。

  省長馬興瑞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督察整改工作,確保所有問題整改到位、取得實效。省成立由省長馬興瑞任組長的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制定了《廣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全面部署開展整改落實工作。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廣東省政府門戶網站和省環境保護廳網站公佈。

  《整改方案》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決策部署,以“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為統領,以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為契機,全力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動計劃,加快建設珠三角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促進粵東西北地區綠色崛起,持續鞏固和提升全省生態環境品質,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産品的獲得感,當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排頭兵。《整改方案》明確了全面完成督察問題整改、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建立健全長效治理機制的工作目標,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2.5%以上,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穩定達標,空氣品質改善繼續走在全國前列,為國家重點城市群大氣污染治理樹立標杆;確保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100%達標,確保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84.5%,全省基本消除、珠三角區域消除已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劣V類斷面;土壤環境品質總體保持穩定,確保土壤安全。

  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梳理分解列出43項具體整改措施清單,分類推進整改,逐一明確了整改責任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將具體整改責任落實到省有關部門和21個地級以上市黨委、政府。《整改方案》要求,拿出堅決有力的整改行動,切實加大整改力度,逐項具體落實到崗到人,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區,不折不扣落實責任,強化日常檢查和跟蹤督辦,做到整改一個、驗收一個、銷號一個,確保所有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其中,能夠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早見成效;問題矛盾複雜、需要持續整改的,要明確時間節點和階段性目標,確保2020年年底前取得明顯成效。對整改責任落實不到位,整改措施流於形式的,要堅決予以追責,絕不姑息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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