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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村幹部冒領扶貧資金被移送司法機關

2017-07-28 10:19:34 來源:國際在線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陳偉讚 耿樂):從廣東省紀委獲悉,今年以來,廣東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紀委和省委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深入推進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為全省脫貧攻堅工作提供了堅強紀律保證。今年1-6月,全省共排查扶貧領域違紀違法線索1261條,立案查處429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12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4人,現將其中4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雲浮市雲安區扶貧辦原主任葉偉文利用扶貧職權索賄受賄問題。2012年至2015年期間,葉偉文利用擔任雲安區扶貧辦主任、掌控調配劃撥全區扶貧開發項目資金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轄區鄉鎮及相關人員給予的好處費共57萬元,在調配劃撥全區扶貧開發項目資金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2017年6月,雲安區紀委監察局給予葉偉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茂名化州市文樓鎮垌生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榮貪污扶貧款問題。2013年至2015年期間,李榮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報支出的方式,騙取對口幫扶該村種植橘紅苗款6000元,侵吞對口幫扶該村擴建公路結余資金17734元,在發放扶貧款給農戶的過程中,向農戶索取好處費6000元。2017月4月,化州市紀委監察局給予李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肇慶市封開縣南豐鎮金明村幹部冒領扶貧資金問題。2012年至2013年期間,金明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法新與村委會副主任李金生、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婦女主任馮亞妹合謀,利用職務便利,在協助南豐鎮政府發放對口幫扶該村扶貧資金的過程中,採取假冒部分貧困戶簽名的手段,共同侵吞併私分扶貧資金共91300元。2017年5月,封開縣南豐鎮黨委給予李法新、李金生、馮亞妹開除黨籍處分,並將上述3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梅州興寧市羅浮鎮徐田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鄔世輝套取扶貧資金問題。2010年至2014年期間,鄔世輝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付少報多、虛報誇大開支單據等方式截留、套取扶貧資金62638元、玉米良種補貼款10500元和村集體資金3300元,用於發放村幹部的春節補助費用。2017年4月,興寧市紀委給予鄔世輝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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