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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印發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

2017-08-03 16:19:41 來源:國際在線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近日,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考核辦法》將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對加強廣州市生態文明建設,推動落實基層黨委、政府對本地生態環境負總責具有重要意義,是廣州市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考核辦法》將每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制度化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今,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已堅持實施二十餘年。市政府每年與各區政府、市有關部門簽訂環保目標責任狀或下達環保目標任務書,並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在推動全市各級政府、部門共同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實現環境品質改善目標、努力解決市民反映的環境問題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考核工作至今未形成一套固定的工作制度,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同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考核內容重工作措施輕環境品質、考核方式重形式輕效果、考核過程中公眾參與不夠等,相關工作亟須完善。

  2015年8月,市政府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加強我市生態保護制度建設決議的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優化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制定《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提高考核工作制度化水準”等要求;2016年6月,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深化環境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穗字〔2016〕6號),提出了“加強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一系列要求。為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環保局于2016年9月完成《考核辦法》起草,分別於2017年3月13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2017年7月6日經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

  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的一項工作制度,是省、市保留的考核項目之一。此次廣州市印發實施《考核辦法》,將考核工作的各項原則性問題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突出考核重點,完善考核環節,豐富考核手段,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是一個從無到有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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