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全面實施“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的通告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陳偉讚 楊樂茹):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7〕54號),廣東省將自2017年9月1日起全面實施“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現就改革實施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改革的主要內容
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在全面實施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再整合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原産地證申領企業備案登記;在個體工商戶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基礎上,再整合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登記時,由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載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以下簡稱“一照一碼”營業執照)。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在辦理工商登記後,需辦理原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原産地證申領企業備案登記的,自行登錄省網上辦事大廳“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備案管理信息申報相關應用補充申報相關管理信息;經商務、檢驗檢疫部門審定或確認接收後,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憑“一照一碼”營業執照辦理原需使用被整合證照辦理的相關業務。被整合證照不再發放(經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申請的除外)。
在省網上辦事大廳“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備案管理信息申報相關應用正式啟用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暫按原規定到商務、檢驗檢疫部門辦理備案事項。“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備案管理信息申報相關應用正式啟用後,再另行通告相關細則。
二、改革前後的過渡銜接
(一)“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後,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辦理工商登記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範以及營業執照樣式均保持不變。
(二)改革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已按照“三證合一”“五證合一”登記模式、個體工商戶已按照“兩證整合”模式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無需重新申辦“多證合一”登記。
(三)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律使用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營業執照不再有效。
(四)對個體工商戶不強制換照,未取得“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2018年1月1日後原營業執照繼續有效,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按原有方式繼續辦理。
特此通告。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