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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工商局聯合規範通信行業合同格式條款

2017-09-30 13:30:11 來源:國際在線 編輯:陳偉讚 責編:趙瀅溪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為進一步促進廣東省通信行業合同規範,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今年,廣東省工商局組織全省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通信行業不公平格式條款規範整治工作。

  據了解,近期廣東省工商局會同省通信管理局組織專家學者及廣東電信、廣東移動、廣東聯通三家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對通信行業合同中涉嫌排除消費者權利、免除經營者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條款進行整改、規範。在專家學者的指導下,廣東電信、廣東移動、廣東聯通表示將儘快對以下問題條款進行刪除、修改,進一步完善相關合同文本,提高服務水準,營造良好的通信運營環境。

  一是對廣東移動SIM卡消費提示中的“本卡一經啟用不予退貨”條款、廣東移動流量服務《套餐説明》中的“産品一經辦理不可退訂”條款予以刪除。

  二是對服務協議到期或寬頻包年套餐到期後的相關條款,增加用戶可自主選擇自動續約或終止協議、業務等內容。

  三是對運營企業代收增值業務服務費、預付費用戶出現餘額不足、用戶開通新號碼是否屬重新放號號碼等相關條款,增加運營企業應告知、提醒用戶的內容。

  四是對運營企業以公告等書面形式公開做出服務承諾的相關條款,增加了不得作出對用戶不公平、不合理或者減輕、免除運營企業承擔相應責任等規定內容。

  五是對出現無法使用運營企業電子渠道提供的服務、用戶入網後因用戶號碼等丟失、被盜或密碼保管不善造成的後果等相關條款,增加了除用戶自身責任外,運營企業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六是對因違約、不可抗力造成損失以及移動終端出現問題的相關條款,刪除免除運營企業責任內容,簡化約定並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表述。(供稿 廣東省工商局 編輯 陳偉讚 楊樂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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