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灣區行_fororder_灣區行_副本

重磅!深圳四個千億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2018-12-05 17:22:15 來源:經濟日報 編輯:董健雄 責編:趙瀅溪

  為更大力度、更優政策、更好服務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深圳市政府今天印發《關於以更大力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重點推出四個千億、四個計劃、三個機制、兩個平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若干措施》提出降低企業生産經營成本、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建立長效平穩發展機制、支持企業做優做強、優化政策執行環境等五條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從落實稅收優惠、降低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繳費、加大工會費返還、降低用房用地成本、清理供電加價、整治“二房東”等方面為企業降負減成本。從擴大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推動小微企業還本續貸無縫對接、完善考核機制、加強民營企業發債支持等方面解決企業融資問題。在緩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工作基礎上,擴大基金規模,將符合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方向、有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納入支持範圍,加強民營企業重大危機及民營企業家市外糾紛應急協調處理。對民營企業實施梯度培育,加大對産業鏈關鍵環節企業的引進、培育和支持力度,支持百強企業符合産業導向的重大項目在深圳投産落地,促進重點民營企業紮根深圳,推動民營企業上雲。保障民營企業公平競爭權利,完善行政執法,加強企業信用修復,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民營企業歷史問題,推動各項政策落實落細。

  據了解,《若干措施》重點推出了四個千億、四個計劃、三個機制、兩個平臺切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落實《關於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若干措施》,在降低稅費、用地成本、用電成本、物流成本、提高企業資金週轉效率等基礎上,提出新增“三降一緩一返還”,即至2019年底階段性降低企業醫療保險費率1個百分點,降低失業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降低工傷保險費率30%;虧損滿1年的民營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申請緩交住房公積金;提高工會費對小微企業工會的返還比例,由60%提高到70%。通過以上各項措施,實現2018年降低企業生産經營成本超過1000億元。

  將“深圳市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由20億元擴大到50億元,覆蓋對象由中小微企業擴大至非法人小微企業主及個體工商戶。資金池資金對銀行機構為深圳上述經濟主體放貸形成的不良貸款總體按30%的比例給予風險補償,提高銀行機構不良貸款容忍度,撬動新增銀行信貸規模1000億元以上,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促進中小微企業規範經營、健康發展。

  用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安排100億元發債增信資金,為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提供增信資金支持,建立多方風險分擔機制,增強投資者對擔保債券的信心,降低民營企業債券發售難度和發行成本,推動新增民營企業發債1000億元以上,幫助深圳更多民營企業通過發債融資。

  根據此前出臺的《關於促進深圳市上市公司穩健發展的若干措施》,安排150億元,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通過債權(100億元)、股權(50億元放大至200億元規模的基金)兩種方式緩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截至11月2日,共已決策為25家上市公司提供股權、債權流動性支持,為進一步加大民營企業紓困力度,由深圳市政府安排一定資金出資引導,通過制定讓利措施等,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組建總規模1000億元的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基金以股權投資方式,重點用於解決深圳優質民營上市企業大股東股票質押風險、優質上市公司流動性緊缺問題及對發展前景較好的民營企業進行必要的救助或資金支持。

  深圳民營企業量大面廣,既有“頂天立地”的大企業,也有“鋪天蓋地”的小微企業,不同規模企業之間服務需求差異巨大。為切實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若干措施》還進一步細化政策,對不同群體的企業制定針對性的扶持措施,提出百千萬培育計劃,對民營企業實施梯度培育。一是2018年完成“小升規”工業企業1000家,對首次升規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二是以市場化擇優遴選機制為主,以隱形冠軍、專精特新企業、新三板企業、中小微基金投資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創新能力強、成長速度快、發展前景好的民營中小企業為基礎,建立創新型高成長企業庫,3年內實現入庫企業10000家,給予重點培育、優先扶持,力爭培育出一批上市企業、領軍骨幹企業。三是認定100家民營領軍骨幹企業,在用地和重大項目上給予保障,力爭培育若干中國民營500強和世界500強企業。

  此外,《若干措施》還提出百強企業穩增長行動計劃、優質企業紮根行動計劃、中小微企業上雲計劃,把深圳市、區百強企業符合産業導向的投資項目留在深圳,及時了解掌握百強企業發展戰略和年度投資計劃,根據其發展需求合理配置資源,給予優先保障,支持其符合産業導向的重大項目在深圳投資擴産,為全市産業及工業投資增長提供支撐。支持建設上市企業總部大廈,並由各區政府優先通過牽頭建設上市企業聯合總部大廈等方式,解決轄區上市企業總部空間問題,一定時間內解決不了的,由深圳市政府統籌協調解決,為包括上市企業在內的優質企業紮根深圳留足空間。推動深圳中小微企業上雲,通過“政府補貼、平臺讓利、企業團購”,降低企業信息化建設成本,提高信息化應用水準,爭取到2020年實現上雲企業達到10萬家。

  《若干措施》還將通過建立民營企業重大危機預警救助、民營企業家市外糾紛應急協調處理、民營企業應對國際貿易摩擦工作服務三個機制和開通企業投訴受理、設立企業綜合服務兩個平臺,切實服務民營企業發展。《若干措施》提出,對民營企業在生産經營中遇到的危及企業生存發展的突發性重大事件,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相關部門要及時介入,積極協調處理,幫助企業化解危機,努力維護企業正常經營。在不干預司法的前提下,對於市外執法機構對深圳企業進行執法的,深圳公安部門要建立備案協查制度,及時掌握情況,積極介入協調處理,保護本地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經營的不利影響。在遵守WTO等多邊及雙邊貿易規則的前提下,建立企業海外涉及重大訴訟案件的報備制度和合規管理協調製度,引導民營企業構建合規管理體系。

  按照全面實施全國統一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要求,對民營和國有經濟一視同仁。對在市場準入、産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採購、資質標準等方面,違規設置歧視性、排斥性、限制性條款的,按照堅持競爭中性原則,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和投訴處理機制。針對不規範執法行為,通過投訴受理平臺,為民營企業提供維權渠道。設立企業綜合服務機構,集政策諮詢解讀、企業訴求疏解和代辦服務等功能為一體,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同時,加大對已出臺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政策措施的督查力度,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落細落實。

  (經濟日報 記者:楊陽騰 責編:于浩)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