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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中院首次發佈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

2020-06-05 09:17:42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責編:張琳瑞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記者 林麗麗、通訊員 謝君源):在“6.5”世界環境日來臨之際,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環境資源審判新聞發佈會,首次發佈了《廣州中院環境資源審判(2015.02-2020.05)》白皮書和12件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

  據介紹,2015年2月至2020年5月,廣州中院共新收環境資源類案件761件,其中刑事案件218件,審結191件,刑事處罰500余人,有力懲治了各類環境資源犯罪行為;新收民事案件543件,審結505件,有力地保障了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和社會公眾的環境權益。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發佈會現場(拍攝:彭勇)

發佈會現場(拍攝:彭勇)

  從案件發展態勢來看,環境資源刑事案件總體呈上升趨勢,收案數從2015年的14件上升到2019年的69件;環境資源民事案件總體收案平穩,總體保持在每年100件左右。

  從案件類型來看,案件分佈相對集中。刑事方面,集中于走私廢物、野生動物、污染環境三大方面,佔比85.78%。民事方面,集中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農業漁業林業承包合同糾紛、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等涉農村土地糾紛,共計佔比82.32%。

  據悉,2015年2月起,廣州中院由知識産權審判庭統一審理八大類涉環境資源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探索環境資源案件“二合一”歸口審理模式。2016年2月16日,廣州中院開始集中管轄珠三角十城市地區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一審案件、屬中級法院管轄的跨地級市區域環境私益訴訟一審案件和當事人上訴的跨地級市區域環境私益訴訟二審案件,2019年12月24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變更廣州中院集中管轄區域為廣州、佛山、江門、肇慶、雲浮五市。

  此外,針對生態環境修復技術性強、週期長等特點,廣州中院以全國首例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涉土壤修復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為契機,對生態環境修復的執行工作開展專題調研,在全國率先提出“生態修復管理人制度”的構想。同時,廣州中院向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建立環境公益金賬戶”和“建立生態修復管理人制度”的立法建議,並在廣州市地方性立法中獲原則性通過。

  發佈會上,廣州中院還通報了12件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涉及水污染、土壤污染、噪聲污染、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領域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廣州中院副院長姜耀庭表示,廣州中院下一步將繼續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建設,推動構建環境資源糾紛多元共治體系,以“生態修復管理人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為契機,不斷完善“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審判結果執行機制,為廣州“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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