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對外開放的“橋頭堡”,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正在向縱深方向全面升級。《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自由貿易試驗區接下來將在促進外資落地的保障制度建設上發力,從“準入”到“準營”的“任督二脈”有望加速打通。目前更多的實施細則正在探索制定中,在“放管服”上著力加強“前端開放,後端監管”創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改革,是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立之初推出的最基礎、最重要的改革措施,邁出了與國際通行投資規則接軌的重要一步。五年來,該清單已經縮減近八成,特別管理措施已由最初的190條減至2018版的45條,在一、二、三産業全面放寬市場準入,金融、製造、教育、醫療等大部分重點領域都已突破門檻限制。
“自貿區建立五年以來轉變最大的是國家開放理念的構建,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深入人心。開放的效果已經很明顯,接下來的開放關鍵在於具體落實開放措施。”商務部研究院國際服務貿易研究所所長李俊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不同區域的自貿區,根據自身定位特點有不同的制度創新需要。
但從整體來講,未來的改革重點都將瞄準賦予自貿區更多的自主權,加快配套性保障制度的建設,保障負面清單帶來的開放效果能夠在縱深上得到體現。
“我國負面清單縮減速度非常快,力度也很大,未來會有所調整,但是調整空間不是很大。”商務部研究院外國投資研究所副主任、研究員聶平香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下一步我國改革開放的重點,將是規則制定和開放領域落實。
聶平香説,“我們要看到自由貿易試驗區還有很多矛盾沒有解決,尤其在實際操作中如何突破隱形‘天花板’、保障負面清單放開領域的全面落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參與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度調研的商務部研究院專家表示,全國自由貿易試驗區目前反映的一個共性問題是,很多開放領域涉及行業主管部門,但部門的管理規定不夠細化,未能及時根據開放需要做出相應調整,自貿區在向主管部門申請政策時會存在矛盾、衝突。例如,有自貿區反映,增值電信業務在全部自貿試驗區內同步開放,外資企業渴盼已久,但截至目前還缺乏落地實施細則。這反映出改革賦權在某些方面還存在不足,致使很多政策落地效果不理想,也就出現了後期一些“大門敞開,小門不開”的現象。
“這些都是我們在改革中面臨的問題,是改革漸進過程的體現。”聶平香表示,未來還是要通過賦予自貿區更多的改革開放自主權,打通改革碎片化的問題,才能徹底解決“小門不開”的問題。另外,還要給予一些容錯機制,讓自貿區有先行先試的積極性。
近日召開的自貿區建設五週年座談會也明確指出,要牢牢把握制度創新這個核心,進一步推動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和高品質發展。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紮實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深化負面清單制度改革,推進貿易監管制度創新,加強改革系統集成。
這在海南自貿區總體方案中也已經有所體現。方案指出,要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賦予海南省人民政府更多自主權,科學配置行政資源,大力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完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提高執法效能。
海南自貿區充分發揮後發優勢,正在加快這方面的工作推進。據記者了解,海南起草了《海南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40條》,已經開始徵求意見,有望于近期發佈。
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海南自貿區總體方案發佈會上,海南省副省長沈丹陽也透露,海南將從兩個方面著力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一方面要花大力氣研究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的具體內容,進行制度創新;另一方面,就是把這些要求落實到具體行動上,確保市場在經濟活動中起決定性作用,奉行寬進嚴管的理念,不干預企業正常生産活動,主動高效擔負企業監管職責。
“目前改善營商環境的核心問題已經從‘準入’轉到‘準營’。”聶平香認為,我國目前“準入”門檻已經基本放開了,但是要真正破除外商投資的障礙,還在於塑造公開、公正、透明的營商環境,以健全的制度保證政策的透明性和可預期性。同時,還要在“放”上做減法,真正把權力放下去,讓自貿區擁有更多自主權;在“管”上做加法,推進“前端開放,後端監管”制度創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服”上則要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提高政府辦事效率,營造便利化環境。
“加快完善市場化、法制化的營商環境建設是我國自貿區接下來要推進的重點。”李俊也表示,我國的自貿區建設已經進入到對標國際高標準,實現更大力度、更徹底開放的關鍵時期。要實現各類主體完全公平競爭、開放透明,政府就要簡政放權,加快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審批制向備案制改革以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同時還要加強法制化建設,踐行“法無授權不可為”,打造一個公開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這也標誌著我國改革開放從領域的開放走向了制度保障完善的“深水區”。(記者 王文博 實習生 秦悅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