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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能源安全與低碳轉型平穩過渡

2022-04-27 11:36:42  來源:學習時報  責編:陳晨

   我國是世界最大的能源生産國和消費國,能源行業的健康發展關乎國家資源、環境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在全球加速綠色低碳轉型的大背景下,要順利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以下簡稱“雙碳”目標),控制能源系統碳排放強度、增加非化石能源佔比是關鍵舉措。目前,我國煤炭佔一次能源消費的57%,如果傳統能源逐步退出不是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就會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衝擊。因此,綜合考慮經濟成本、可獲得性與供給安全,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的稟賦特點,遵循先立後破的原則,以“平穩過渡”“可靠替代”為標準,構建既能實現“雙碳”目標、又能保證能源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低碳能源系統至關重要。“雙碳”目標牽引下,推動能源系統低碳轉型平穩過渡、增強能源系統的安全性和韌性,須把可再生能源發展置於氣候變化的大環境中,圍繞“制定中長期規劃”“增強氣候變化適應能力”和“提高氣候風險管理效能”三個方面做好文章。

  開展脆弱性評估,做好可再生能源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實現碳中和已成為全球共識。如何在國際氣候協議約束及國內環保壓力下,既保障能源供給安全,又滿足能源結構變革與産業結構轉型的要求,促進能源、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是能源領域面臨的巨大挑戰。

  應該認識到,可再生能源與氣候變化之間存在相互制約、互為反饋的關係,給能源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帶來巨大風險。一方面,氣候變化對可再生能源的源頭産生重要影響,導致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發電具有間歇性、隨機性、波動性等特點,電源側的出力具有較強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終端用能電氣化水準的提升將增加電力消費對天氣的依賴性,導致的能源供應風險也明顯增多。此外,可再生能源開發佈局和採取的措施如有不當,極有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産生負面影響,進而影響地區氣候條件。可以説,面對氣候變化,可再生能源系統在一定程度上是脆弱的、無力的,這種脆弱性和無力性因地區自然條件、經濟發展、技術水準等因素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異。

  綜上所述,在規劃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使用時,應利用脆弱性評估,對系統面臨的潛在氣候風險作出前端預判和響應。首先,通過脆弱性評估,摸清不同地區、不同可再生能源品種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程度,結合資源稟賦、經濟能力、氣候條件、教育與管理水準等,為地方可再生能源系統降低脆弱性提供決策支持。其次,採用政策評估方法,追蹤氣候變化對可再生能源系統和社會經濟系統的動態影響,根據評估結果在終端制定系統中長期規劃,對於規避氣候變化風險、保障能源安全至關重要。

  考慮氣候風險,增強可再生能源系統氣候變化適應能力。近年來,全球氣候變暖以及我國北方頻繁出現的霧霾天氣讓人們越來越關注能源的使用。可再生能源具備清潔性、可持續性、排放少等特點,日漸受到青睞。

  從降碳視角看,可再生能源幾乎是近零排放;從減污視角看,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同樣也減少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PM2.5等污染物的排放,有利於改善環境品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從發展視角看,增加可再生能源佔比有利於帶動傳統産業的轉型升級,壯大新興産業,推動我國走上綠色低碳、高品質發展之路。但是,不同於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産生取決於氣候要素的強度與穩定度,其開發和利用因對氣候條件的依賴而具有局限性。

  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揭示,在全球氣候進一步變暖情形下,極端氣候事件的數量和強度將繼續增多。可再生能源系統“安全可靠”不僅要求開發和使用的安全穩定,同時還意味著系統應具備較強的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抵抗氣候風險能力和遭受氣候災害後的恢復能力。

  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應急管理體系等尚未充分考慮氣候變化的影響,致使系統難以適應日趨複雜多變的氣候環境。為此,亟須進一步增強系統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首先,加快基礎設施改造和建設。通過增加投資力度、加大科技攻關等措施,解決電網調峰設施滯後、抵抗氣候災害能力不足等問題。其次,完善電力科學調度。多能互補系統能夠充分發揮不同能源的互補特性和協同效應,在更大範圍內實現能源系統資源優化配置,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和系統綜合能效。再次,建立應急保障體系。進一步加強極端氣候事件綜合風險防範能力建設,從注重災後救助轉向注重災前預防,完善對應的社會動員機制,從“以事件應急為中心”轉向“以風險管理為中心”。

  開展協同治理,提升可再生能源系統風險管理效能。不可否認,推動能源轉型已成為國際潮流所向、大勢所趨。全球能源轉型的基本趨勢是從以傳統化石能源為主逐步向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可持續能源系統轉變,這一轉變涉及多個主體,是複雜的系統工程和長期任務,需統籌兼顧、有序推進。

  可再生能源系統安全穩定與運行,需要建立在多主體協同治理的基礎上,統籌政策、技術、市場等多方面因素,調動行業、企業、科研院所等多主體積極性。首先,構建自上而下貫通的政策框架體系。以“全國一盤棋”思維,協調國家整體目標、行業目標、企業實施路徑、市場保障機制等。同時,建立差異化、智慧化政策評估體系,實現對行業減排目標和行動計劃的動態調整。其次,建立統一完整的市場疏導機制。一方面,能源行業低碳轉型的成本需要通過市場機制疏導。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多層次統一可再生能源市場體系。另一方面,發揮宏觀調控的作用,通過系統協同、堵點疏通,推動再生能源市場與碳交易市場等精準對接。

  “十四五”是推動能源轉型和綠色發展的重要窗口期,也是可再生能源成為能源消費增量主體,實現203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戰略目標的關鍵期。因此,打造創新型可再生能源系統公共服務平臺極其重要。一是借助大數據、雲計算、“互聯網+”等技術,構建可再生能源智慧管理平臺,提高政府監管、引導可再生能源産業發展的能力和水準。二是以人工智能助力數據中心建設,開發智慧能源雲平臺,為可再生能源行業提供快速、高效、低碳、低能耗的數據採集、存儲等雲服務。三是推動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設立可再生能源專業,建設國家級可再生能源監測、新技術示範及人才培養基地,為國家可再生能源政策制定提供科學依據和決策支持。(作者 韓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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