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方電網廣東電網公司數據,截至2024年底,廣東省新能源累計並網6400萬千瓦,其中光伏並網4115萬千瓦,風電並網1809萬千瓦。圖為近日成功並網的廣東汕頭隴田、和平550兆瓦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沈甸 攝(人民視覺)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於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品質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到2027年,綠證市場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強制消費與自願消費相結合的綠色電力消費機制更加健全,綠色電力消費核算、認證、標識等制度基本建立。
完善綠證和綠電交易機制
綠證是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的“電子身份證”,是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發綠色電力頒發的具有獨特標識代碼的電子證書,也是消費綠色電力的唯一憑證。2017年,中國試行綠證制度,以自願市場為引導,推動全社會逐步建立綠色電力消費意識。2023年,《關於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出臺,確立了綠證的唯一性、通用性、權威性,綠證相關政策機制逐步完善,綠證市場規模快速擴大。2024年,國家能源局共計核發綠證47.34億個,全國交易綠證4.46億個,綠證市場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隨著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我國綠證基本實現核發全覆蓋,交易規模和用戶數量快速擴大,綠證國際互認積極推進,綠色電力消費理念日漸深入人心,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水準穩步提升。”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不過,受供需不協同影響,綠證價格不斷走低,市場上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被嚴重低估。
《意見》從靈活滿足用戶多樣化綠色電力消費需求角度出發,提出了完善綠證交易和綠色電力交易機制的具體舉措。國家能源局上述負責人介紹,一方面,健全綠證市場價格機制。加強綠證價格監測,組織開展綠證價格指數研究,建立科學有效的綠證價格指數,引導綠證價格在合理水準運行。另一方面,優化綠證交易機制。落實建設全國統一的能源市場體系要求,加快構建全國統一的綠證交易體系,實現綠證在全國範圍內的合理流通。同時,完善綠色電力交易機制。豐富綠色電力交易品種,推動多年、年度、月度以及月內綠色電力交易機制建設,滿足用戶的多樣化需求。
強制消費和自願消費相結合
如何更好激發綠證消費?據介紹,相關部門將構建起以強制消費與自願消費相結合的綠證消費機制,促進更多經營主體入市交易。
明確綠證強制消費要求方面,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2024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對電解鋁行業提出綠色電力消費目標並使用綠證核算基礎上,對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企業和數據中心,以及其他重點用能單位和行業提出綠證強制消費要求,明確到2030年不低於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平均水準;要求國家樞紐節點新建數據中心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在80%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在有條件的地區,分類分檔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費綠色電力的綠電工廠、綠電園區等,鼓勵其實現100%綠色電力消費,有效支撐零碳工廠、零碳園區建設;推動將綠色電力消費信息納入上市企業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報告體系。
針對健全綠證自願消費機制,在強制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之上,將鼓勵其他用能單位進一步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同時,打造綠色産業鏈供應鏈,鼓勵行業龍頭企業、跨國公司及其産業鏈企業、外向型企業逐年提高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主動披露綠色電力消費情況。此外,豐富綠證自願消費場景,推廣綠色充電樁,支持新能源汽車充綠電;推動綠色電力消費與建築融合,建設一批高比例消費綠色電力的綠電建築、綠電社區。
此外,還將明確完善金融財政相關支持政策,加大綠色金融對企業、産品和活動等開展綠色電力消費的支持力度,強化綠色信貸支持。將綠色電力消費要求納入綠色産品評價標準,研究制定政府採購支持綠色産品政策。
推動綠證應用“走出去”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長李創軍介紹,綠證是國際能源合作交流的重要議題,有力支撐全球能源低碳轉型,建設綠色産業鏈供應鏈已經成為企業未來發展的突出訴求。
《意見》提出,推動綠證應用“走出去”。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統籌做好國際標準和國內標準編制。推動中國綠色電力消費標準用於國際綠色電力消費核算與認證,提升標準的權威性和認可度。加快綠色電力消費國際標準編制,推動中國綠色電力消費標準轉化為國際標準。
同時,加強國際合作交流。支持各類機構及企業針對綠色電力消費的標準制定、認證對接、核算應用等工作與國際社會開展務實交流與合作,引導貿易夥伴認可中國綠證。與國際組織做好溝通交流,加大宣介力度,推動擴大中國綠證使用場景。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機構,鼓勵行業成立綠色電力消費倡議國際組織,提升綠證對用能企業覆蓋面和影響力,增強企業綠色競爭力。(記者 廖睿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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