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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2月起試行分級診療雙向轉診規範

2018-01-04 09:10:35 | 來源:當代生活報 | 編輯:唐志強 | 責編:趙瀅溪

  廣西2月起試行分級診療雙向轉診規範

  居民看小病不要再去大醫院擠擠擠

  【頭條】廣西2月起試行分級診療雙向轉診規範

  明確分級診療不用都往大醫院擠 王靖/製圖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記者 陳佳嘉

  核心提示

  1月3日,記者從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了解到,廣西將從今年2月1日起實行“分級診療雙向轉診”,試行2年。原則上遵循基層醫療機構向上級醫療機構逐級上轉,並遵循先縣區後市內、先市內後市外、先區內後區外的原則;必要時,根據病情及醫療資源分佈等情況,可以越級上轉患者;有些專科疾病和康復患者可根據需要在同級醫療機構間轉診。

  格局

  三個級別的醫療機構各有診療分工

  據了解,《廣西分級診療雙向轉診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已經審議通過。到2020年,分級診療服務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機制逐步健全,佈局合理、規模適當、層級優化、職責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醫療服務體系基本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國情、區情的分級診療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層,大病到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就醫格局。

  醫療機構診療範圍應當符合其類別和級別的功能定位,在其執業登記的診療科目之內,與其實際診療技術能力相適應。

  三級醫療機構:主要提供並接收下級醫療機構上轉的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診療服務。

  三級中醫醫院充分利用中醫藥民族醫藥技術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中醫診療服務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門診診療服務。

  二級醫療機構:主要提供區域內常見病、多發病診療,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疑難複雜疾病診療和向上轉診服務;接收上級醫療機構下轉和下級醫療機構上轉患者的診療服務。

  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以下統稱基層醫療機構):主要提供普通常見病、多發病及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晚期腫瘤患者,以及上級醫療機構下轉患者的診療、康復、護理、慢病管理等服務。

  轉診

  恢復期患者要轉到下級機構繼續診療

  ●雙向轉診將採取逐級轉診原則。

  原則上遵循基層醫療機構→二級醫療機構→三級醫療機構逐級上轉,並遵循先縣區後市內、先市內後市外、先區內後區外的原則。必要時,根據病情及醫療資源分佈等情況,可以越級上轉患者;有些專科疾病和康復患者可根據需要在同級醫療機構間轉診。對於危重孕産婦,經風險評估後按照其風險等級程度,及時轉診到相應級別的醫療機構或者危重孕産婦救治中心進行孕産期保健和住院分娩。

  經上級醫療機構診斷明確、治療後病情穩定、進入恢復期、符合下轉指徵的患者,則逐級或根據情況越級轉下級醫療機構接受康復、護理後續治療與管理。

  ●雙向轉診還採取就近轉診原則。

  雙向轉診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區域佈局情況和患者病情等因素,原則上實施就近轉診(有特殊約定轉診的除外),做到安全、方便、及時、快捷。

  醫療機構轉診患者時應當尊重其知情權,介紹擬轉往的醫療機構情況,由患方自願選擇是否轉診及轉往的醫療機構。

  注意事項

  急、危、重症患者不受雙向轉診限制

  下級醫療機構應當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患者及時轉至上級醫療機構。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轉診前可先進行遠程會診。

  1.超出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範圍的;

  2.依據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及手術分級管理相關規定,不具備相關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資質或手術資質的;

  3.突發事件中傷情較重、急性中毒者症狀較重及臨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難以控制的;

  4.病情複雜,醫療風險大、難以判斷預後的;

  5.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需轉入專科醫院治療的;

  6.其他不宜留治需上轉的情形。

  上級醫療機構應當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患者轉至下級醫療機構繼續治療或管理。

  1.普通常見病、多發病,基層醫療機構有能力診治的;

  2.診斷明確的患者,經治療後病情穩定,已無需繼續在上級醫療機構住院,但仍需在下級醫療機構治療或需長期管理的;

  3.各類手術後病情穩定,僅需康復醫療或定期復診的;

  4.各種疾病晚期僅能保守、支持、姑息治療的;

  5.其他不宜留治需下轉的情形。

  下列情形的患者可以不受雙向轉診指徵的限制:突發急、危、重症患者可以按“就近、救急”的原則進行救治和住院治療;特殊人群如65歲以上老年人、5歲以下嬰幼兒、孕産婦、重度殘疾人、精神病患者、重大傳染病患者等可就近直接選擇醫療機構進行首次診治;同類疾病再次入院治療的患者,可直接選擇原救治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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