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3月6日電(記者何程)廣西工商部門6日公佈“2017年廣西消費維權十大案例”,其中“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權案”居首。廣西工商部門介紹,未經同意的商業推銷電話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權,影響消費者日常生活,今後將繼續對此類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廣西工商部門公佈的“南寧恒創房産仲介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權案”中,消費者吳女士舉報稱,她經常受到南寧恒創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進行商業推銷業務的電話騷擾,日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南寧市工商局對此依法立案調查。
工商部門查明,涉案公司為增加業績,對採集到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及通過銷售一手房採集到的消費者購房信息,未經同意進行二次收集保存,並在使用這些信息中,未經消費者同意,採用電話形式進行推廣服務業務,嚴重侵擾了消費者生活安寧。涉案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屬於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據此,南寧市工商局對涉案公司依法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陳繼輝介紹,此案是典型的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權案件。如果給消費者造成人身財産損失的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陳繼輝説,消費者在接到類似商業推銷的騷擾電話時不應忍氣吞聲,否則會降低侵權者違法成本,助長此類違法行為。消費者可保留證據並向當地工商部門舉報,以便工商部門及時介入調查處理。(完)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