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寧3月6日電 (李佔平 林浩)消費者吳女士通過一家地産經紀公司購買住房,隨後經常接到商業推銷電話,嚴重影響其日常生活。工商部門調查後認為,涉案公司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萬元人民幣”的處罰。
3月6日,廣西工商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該起“典型案例”。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主任陳繼輝表示,案件當事人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權,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相關規定,應承擔法律後果,如果給消費者造成人身財産損失的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陳繼輝接受採訪時還坦言,該類個人信息侵權案件在查處過程中存在調查取證難等問題,消費者在舉報投訴過程中應注意保留錄音、錄影等證據,並樹立個人信息安全意識。同時,未經消費者本人同意,商家不得收集消費者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家庭住址、血型、星座等信息。
廣西工商局副局長閉俊東在當天的發佈會上還通報,2017年,廣西加強消費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經營秩序,推動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全年共查處各類經濟違法案件12600件,案值8535.81萬元,罰沒金額4992.28萬元。
同時,廣西在全國率先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聯席會議制度,推動北部灣經濟區6市建立“北部灣工商消費維權聯盟”,通過商品試驗、行政約談、消費調查、專家點評、社會曝光、行業規範等一系列措施,逐步破除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明規則、潛規則。
閉俊東表示,2018年,廣西將繼續推進消費維權領域的人民調解、行業調解、法律援助、公益訴訟等工作,強化信用約束和信用懲戒,開展“紅盾執法”系列專項整治行動,推進“訴轉案”工作,依法查辦一批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大案要案。
廣西工商局當天還發佈“廣西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涉及“0元購機(手機)”陷阱、VIP會員預付卡糾紛、誤導老年人消費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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