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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稅務部門徵收社保費熱點問答
廣西日報  2019-07-03 11:09:10

  問:如何調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答:自2019年5月1日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為16%。

  問:降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適用於哪些參保單位?

  答:可適用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單位。

  問:如何調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核定指標?

  答: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公佈2019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的通知》(桂人社發發〔2019〕21號)規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按全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和城鎮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4925.1元,作為核定2019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其中繳費基數上限為14775.3元,下限為2955.1元;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為全部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無雇工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可自願在上年度全區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和300%之間選擇確定。

  問:稅務機關目前已經徵收的是哪些社保費?

  答:目前,廣西稅務部門徵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和城鄉居民兩類繳費人群社保費。其中對2018年徵期跨年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醫療保障部門負責完成2018年徵收任務後再劃轉,稅務部門從2019年7月1日起徵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編輯:駱秋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