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層法律服務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這就是上世紀60年代由浙江楓橋幹部群眾創造的“楓橋經驗”。如今,南寧市司法行政系統結合工作實際,在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過程中,以提供優質高效公共法律服務作為重要途徑,加大法治宣傳教育、矛盾糾紛調解和普法依法治理力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法治貢獻。 本報記者 周 珂 通訊員 王瑜 鄒林君 黎方融
A 法治教育抓“早”,發揮防範功能
“小朋友們!知道毒品的危害有哪些嗎?”講台下的小腦袋們搖了搖頭,一雙雙渴望的小眼睛盯著講臺上的司法所法治宣傳員,希望從這裡得到他們想要的答案。
這一幕發生在上林縣大豐鎮擁軍村小學和雲城小學。當地的基層司法所與禁毒成員單位合作,將禁毒法治宣傳帶進偏遠學校,為師生們上了一堂生動的禁毒法治教育課。
壯大由公安幹警、檢察官、法官、政法幹警組成的“法治副校長”隊伍,在每年的新學期或重要時間節點為老師、學生和家長上“開學第一課”,把法治種子埋進中小學生心靈深處,是南寧市司法行政系統堅持法治教育從娃娃抓起,打好法治教育抓“早”“組合拳”的具體表現。
為不斷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水準,確保青少年喜歡聽、聽得進、記得牢,南寧市司法局每年都會聯合教育局舉辦全市普法骨幹和校外法治副校長培訓班,給來自全市各縣(區)、開發區的普法骨幹、全市中小學校分管法治教育的負責人和法治副校長“充電”,讓他們成為預防青少年犯罪、幫助青少年係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隊伍。
B 糾紛調解抓“小”,增強調解功效
“今天你不把這墻拆了,明天我就自己動手!”
“拆什麼拆!你乾脆把整個房子都拆了!”
……
今年初,上林縣三里村兩村民周某和藍某為了一堵墻從家門口吵到了司法所。原來兩人的房屋間距只有兩尺,結果藍某翻新房屋時超出自身墻體15釐米,周某堅決要求藍某拆除超出部分,雙方爭執不休。
安撫好雙方情緒後,調解員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跟著兩人來到現場勘查測量,又著重從鄰裡感情入手調解。很快,雙方當事人都表示自己説的都是氣話,互相道歉,握手言和。
人民調解無小事,是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道防線,看似很簡單的糾紛,處理不當也會對社會的穩定造成影響。為此,南寧市司法行政系統認真做好每一起糾紛的調解工作,就事論事,以法律為依據,不偏袒任何一方,抓住産生糾紛問題的根源,找到問題的突破口化解矛盾。2019年上半年,南寧市司法行政系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15336次,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9037件,成功調解8713件,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率達96.4%,涉及協議金額18290.22萬元,大大減輕了群眾訴訟之苦,為基層和諧提供了堅實保障。
C 普法治理抓“廣”,力求全員覆蓋
近日,南寧市司法局和馬山縣司法局送法下鄉宣傳隊身披“法治宣傳志願者”彩帶,帶著普法資料進村入戶,用當地方言為村民答疑解惑。
“村民文化程度低,要提高他們的法治意識,就要採取他們能接受的方法方式開展工作。”馬山縣司法局加方司法所所長莫洪林有著20多年的普法宣傳經驗,他對“法治讓生活更美好”有著切身體會。
馬山縣的普法活動只是南寧市擴大普法治理覆蓋面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南寧市著力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營造“大普法”格局,讓公安、工商、稅務、城管等法治成員單位聯手參與普法依法治理大行動,用專業優勢普及行業法律法規,增強普法依法治理的針對性和專業性,擴大法治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使廣大群眾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法治教育。
同時,注重用人文理念和社會修復手段,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等特殊人群的管理。通過家人式的平等互助端正其心態、家庭式的溫暖愛護喚回其良知、家園式的理解信任增添其信心、校園式的集中培訓提高其技能、創業園式的安置就業體現其價值等方法,幫助特殊人群和諧融入社會,防止發生特殊事件。今年以來,南寧市在冊社區服刑人員1896人,接收781人,解除677人,累計再犯罪率僅為0.1%,遠低於全國平均水準,無重大惡性案件或社區服刑人員參與群體性事件發生,確保了社會安全穩定。
南寧市還大力抓好基層法律服務工作。通過開展法治宣傳、接待群眾法律諮詢、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為村(居)委會提供法律建議等,讓群眾在家門口享受到又快又好的法律服務,這也成為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的“穩壓器”。
基層法律服務
2018年以來,南寧市村(社區)法律顧問
開展法治宣傳7579場次;
接待群眾法律諮詢108084次;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083件;
為村(居)委會提供法律建議、法律意見,以及草擬、審核法律事務文書3756件;
為村(社區)重大項目談判、簽訂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見1032件;
化解民間矛盾糾紛230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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