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寧訊 (記者/周珂)“感謝司法部門對我的耐心指導,幫助我了解法律法規,也指出了我不合理的訴求。”6月18日,南寧市民冼某與趙某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在自治區司法廳廳長林金文的調解下,簽署了調解協議,申請人冼某獲得賠償費用18.06萬元。
去年7月5日,冼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南寧市民族大道右轉入濱湖路時,與趙某駕駛的機動車發生碰撞,經交警部門認定,趙某負主要責任。事故導致冼某腰椎骨折,經司法鑒定為九級殘疾。之後雙方因賠償問題産生分歧。
該案的調解,是自治區司法廳開展矛盾大化解、法律大服務、送法下基層等系列活動的縮影。據了解,“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開展以來,自治區司法廳聚焦司法行政領域中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在全區陸續推出法治惠民活動,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3492件、公證事項52296件、司法鑒定19445件、仲裁26826件,調解矛盾糾紛47330件,調解成功46211件,切實滿足廣大群眾在司法行政領域最直接、最迫切的法治保障、法律服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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