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

2019-03-20 10:07:01|來源:貴陽日報|編輯:孔令娟|責編:陳夢楠

  3月19日,記者從貴陽市民政局了解到,貴陽市正開展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今年將從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清理更新不規範地名信息以及規範使用標準地名三方面推進此項工作。

  自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結束以來,貴陽市各地按照地名普查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規範地名。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為此,今年貴陽市加大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力度,對居民區、大型建築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進行規範化、標準化處理;對標注不規範地名的道路交通標誌等公共標誌牌進行更換;對身份戶籍、不動産登記、工商註冊登記等證照上的不規範地名信息予以變更;清理房地産廣告、戶外標牌標識、互聯網地圖、在線導航電子地圖等載體上的不規範地名;加強地名公共服務能力建設,依託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成果,及時為社會提供準確便捷的標準地名信息。

  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將以縣級行政區為單位具體實施,清理整治對象主要是違反《地名管理條例》規定、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不規範地名。主要包括地名含義、類型或規模方面刻意誇大,專名或通名遠遠超出其指代地理實體實際的“大”地名;以外國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語詞及其漢字譯寫形式命名的“洋”地名;盲目追求怪誕離奇,地名用字不規範、含義低級庸俗或帶有濃重封建色彩的“怪”地名;一定區域內多個地名重名或同音的“重”地名。

  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將結合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成果,對有地無名、一地多名、 一名多寫、擅自命名以及少數民族語地名譯寫不標準、不規範的地名進行清理規範,把社會影響惡劣、各方反映集中的城鎮新建居民區、大型建築物中的“洋”地名作為重點,堅決予以清理整治。1996年6月18日《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頒布實施以前命名、已經約定俗成且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老地名,原則上不列入清理整治範圍。

  被列入清理整治清單的不規範地名,將根據地名管理有關規定分門別類進行標準化處理。責任主體明確的,由地名主管部門單獨或聯合相關職能部門下發整改通知,督促相關單位或産權人限期整改,並按有關規定與程式及時審批或備案;對於逾期不配合整改或責任主體不明確的,由地名主管部門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在專家研究論證、充分徵求意見、社會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程式進行命名更名。

  今年3月底前,清理整治工作須完成市、區(市、縣)兩級摸底排查,並確定擬清理整治的不規範地名清單及廢止地名清單;6月底前,完成不規範地名標準化處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地名標誌、道路交通標誌等相關公共標誌牌及戶外廣告標牌、地圖領域中的不規範地名信息清理任務。此外,相關部門將結合貴陽市實際建章立制,持續推進相關證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變更等工作。(本報記者 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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