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從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湖北省首次出臺省級藥品標準管理辦法,規範湖北藥品標準的制定、修訂和發佈實施工作,加強湖北藥品標準的管理。
據了解,我國的藥品標準包括國家藥品標準、藥品註冊標準以及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地方藥材標準、中藥飲片標準或炮製規範、醫療機構製劑標準和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雖然承擔省級地方藥品標準相關工作,但一直沒有明確具體實施的機構和制修訂省級地方藥品標準的相關程式和規定。
湖北省藥監局註冊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湖北率先發佈省級藥品標準管理辦法。新出臺的《辦法》明確了湖北藥品標準的內涵及禁止載入的情形;藥品標準制修訂工作的主要職責和分工;藥品標準制定、修訂及發佈程式;藥品標準物質製備、分裝、標定、供應等內容,填補湖北省藥品標準管理方面的空白。
該負責人表示,此舉加強了湖北省地方藥品標準體系頂層設計,有利於完善湖北中藥材品質標準體系,打造中醫藥産業聚集區和經典名方中藥復方製劑,促進湖北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增強藥品監管,增進人民群眾健康福祉。(湖北日報記者胡雯潔、通訊員袁福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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