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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首次發佈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
2022-06-01 09:42:23來源:長江日報編輯:李燕責編:趙瀅溪

  原標題:武漢首次發佈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 882起案件見證長江大保護法治進程

  6月1日,武漢中院首次對外發佈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通報全市法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狀況,並披露十大環境資源保護案例。

  2019年以來,武漢兩級法院積極促進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共贏,為美麗武漢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2019年至2021年,全市法院共審理環境資源案件882件,非法狩獵黑水雞案獲評湖北法院“長江大保護典型案例”,排污數據造假致大氣污染案、公墓公司佔地毀林案獲評湖北法院“優秀裁判文書”“精品案件”。

  ■ 守好一江碧水

  兩百多名非法捕撈者受到懲處

  “船家,國家最新禁用的捕撈工具,您知道有哪些嗎? 可千萬不要用來捕魚啊! 江裏的魚兒經不起!”

  5月27日晨,武漢市硚口區人民法院聯合區檢察院、市水務執法總隊等部門工作人員,乘船到長江王家屋錨地,向常年靠江而生的船主們開展禁漁宣傳。

  保護優先、修復為主,守護好長江生態環境。三年來,武漢兩級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審理長江禁漁、非法採礦、岸線保護等案件292件。通過快立、快審、快結,加大對“電毒炸”“絕戶網”等非法捕撈行為的打擊力度。在鄒某某、朱某非法捕撈水産品一案中,江漢區法院依法適用刑事速裁程式,僅用2日即辦結。三年來,共有210名非法捕撈被告人受到法律懲處,116名非法採礦被告人獲實刑。

  長江保護與治理是“一盤棋”,絕非“一家之事”。在省法院指導下,武漢中院與武漢海事法院、孝感中院等6家中級法院簽訂《湖北省漢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江夏區法院牽手鄂州市梁子湖區法院、黃石市大冶市法院等5家法院簽訂《環梁子湖水域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共同推進長江及支流水系生態環境保護。

  ■ 護好一方家園

  昔日礦山變身武漢“稻城”

  “這夥人打著山體復綠的旗號盜挖石礦,山路被進進出出的挖掘機壓壞了,灰塵特別大,山頂還不時滾落石頭,村民們看後敢怒不敢言。”

  2016年至2018年9月,以曹某為首的惡勢力團夥,在明知政府已關停礦山的情況下,糾集盤踞在江夏區烏龍泉街靈山洞非法採礦、造成附近村莊道路、房屋損壞和噪音、塵土污染,社會影響惡劣。

  2020年9月,江夏區法院依法對曹某等10名被告人以非法採礦,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11個月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盜採團夥被端掉,當地黨委政府投入資金,依託礦山文化資源,打造的“礦苑小鎮”鄉村旅遊品牌,被譽為武漢的“稻城亞丁”。

  為提高農村居民野生動物保護意識,革除打野味、網鳥等陋習,三年來,全市共審理涉野生動物犯罪案件51件,保護虎紋蛙、獵隼、玉錦蛇等一批瀕危、保護生物。

  通過監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行在城市改造、垃圾分類、廢物處置等領域監管職責,武漢法院三年共裁定涉生態環境強制執行申請212件。

  ■ 開闢一條新路

  判刑罰款還要判令修復生態

  2020年7月,蔡甸居民張某華盜砍水杉樹219棵。2021年5月,為及時有效恢復生態環境,區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處罰金5000元的同時,判令他按照生態修復方案補種水杉300株。

  在辦案中,武漢兩級法院堅持修復性司法理念,在新洲漲渡湖濕地、江夏五里界錦繡山建立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積極運用“補種復綠”“增殖放流”等責任承擔裁判方式,三年來放流成魚13424.36千克、幼魚7882726尾,補植水杉、樟樹等3778株。

  為進一步提升審判質效,2019年以來,武漢中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探索環境資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江漢區法院、漢陽區法院組成跨部門環境資源審判合議庭;江夏區法院立足五個環梁子湖法庭,開展梁子湖及轄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受到最高法院點讚。

  三年來,全市共審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70件,其中跨區域審理黃岡、咸寧、鄂州區域內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7件。(通訊員褚金麗 王田甜 徐彭鵬 劉輝 長江日報記者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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