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文化·視點|與蘇軾“同遊”——在歷史遺韻中品讀東坡賦能文旅
從詩歌中漫溯,與蘇軾隔空對話;在音樂詩劇中徜徉,體會東坡文化的時代迴響……“讀蘇軾,遊神州”中華文化主題旅遊線路宣傳推廣活動6月28日至30日在湖北黃岡舉行,蘇軾遊蹤地城市代表、專家學者、文旅企業代表等200余人,探尋遺址遺跡、宣介旅遊線路,進一步挖掘“東坡IP”的文旅魅力。
本次活動由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國家文物局文物古跡司、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和黃岡市人民政府主辦。29日晚的推介活動現場發佈了蘇軾的奮厲成長之旅、蘇軾的報國為民之旅、蘇軾的逆境超然之旅等3條主題旅遊線路。來自湖北、四川、河南、重慶、陜西、江蘇、山東、廣東、安徽、海南等蘇軾重要遊蹤地的省份代表,為當地蘇軾文化“代言”推介。相關專家解讀了蘇軾的人格魅力和經典作品,藝術家通過朗誦、古琴演奏等形式對蘇軾進行演繹。
29日晚,“讀蘇軾,遊神州”中華文化主題旅遊線路宣傳推廣活動在湖北黃岡舉行。活動主辦方供圖。
談及“逆境超然”,湖北黃州是成就豁達高逸的“東坡居士”的重要一驛。元豐三年(西元1080年)正月,44歲的蘇軾因烏臺詩案被貶到黃州。在這裡,“東坡居士”回歸田園,與花草樹木相親,與明月清澗相鄰,體驗詩酒田園的閒趣自在。29日,部分參會嘉賓跟隨蘇東坡詩文中的人文故事、歷史風物,在黃州尋跡東坡,領略文化新體驗。
位於黃州古城西北的東坡赤壁,因蘇東坡的“赤壁三咏”而聞名。長江未改道之前,起伏的山巒腳下就是澎湃浩瀚的江流,蘇軾就在這裡寫下“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的名篇。嘉賓一行漫步赤壁山水間,沿著奔涌的江水感受詩篇中的豪邁之情。
遊客進入東坡赤壁風景區遊覽參觀。新華社記者 伍志尊 攝
“每一次尋訪都讓人認識到不一樣的蘇東坡。”專程從海南來到黃岡的胡瑞是一名80後“蘇迷”,此行她最嚮往茂林修竹的安國寺,以及東坡躬耕的休憩之所雪堂等歷史遺跡,期待在文化與美景的交融中讀懂東坡。
東坡赤壁風景區(無人機照片)。新華社記者 伍志尊 攝
“蘇東坡一生足跡踏遍半個中國,千百年來一直受到老百姓的敬仰和愛戴。”蘇學專家、黃岡東坡文化旅遊區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林説,我們需要用心用情守護蘇東坡的遺址遺跡,推動東坡文化深入城市肌理、融入百姓日常。
在黃岡這座被東坡文化浸潤的城市裏,“遇見東坡”幾若尋常。在黃州城區的每條主幹道上,都能覓得一處通往遺愛湖公園的路口。環湖岸線29公里、水域面積2.94平方公里的遺愛湖公園滋養著至少半城黃州人,80%的市民30分鐘之內可以步行到達公園。
遊客在遺愛湖公園休閒遊玩。新華社記者 伍志尊 攝
以《黃州寒食帖》命名的寒食林是遺愛湖公園內最富有文氣的景點,儼然一座融文學藝術、書法藝術和園林藝術于一體的文化碑林。公園中心的蘇東坡紀念館則集中展示了蘇軾的“黃州歲月”,陳列各類文物、牌匾、字畫、圖片百餘件。
從“渺滄海之一粟”到“惟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從“人間有味是清歡”到“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回顧東坡一生的行跡,從眉山到開封,從杭州到諸城,再從徐州到湖州,這些城市雖然相隔千山萬水,但因東坡而文脈相通,留存著熱愛東坡、傳承東坡的精神共鳴。
近年來,黃岡、眉山等“蘇跡”地,舉辦“東坡文化月”“東坡文化節”等創意活動,進一步釋放“東坡IP”的價值,推動地方文旅事業的繁榮。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廳長李述永指出,我們將本次活動作為與全國各地加強交往的重要紐帶,在夯實東坡文化的基礎上,與全國東坡文化節點城市保持良好的溝通交流互訪,全方位地拓展東坡文化。
遺愛湖公園內的蘇東坡雕塑。新華社記者 伍志尊 攝
胡瑞所創辦的古月心文化創意工作室致力於蘇學研究的創新性文旅轉化。觀看完音樂劇《大江東去》等一系列文旅融合作品,她有感而發:“希望有機會在東坡先生走過的各地深耕東坡主題文化內容,將東坡文化串珠成線,展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魅力。”(記者喻珮)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